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政府网
大理州人民政府
繁體
个人中心
无障碍
长者助手
网站支持IPv6
搜一搜
首页
县政府
洱源资讯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洱源
您当前的位置:
关于洱源县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的公告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
浏览量:
字号:【
大
中
小
】
开展实施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示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文物安全有关部署和要求,不断强化文物安全直接责任落实的重要举措。
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办法(实行)决定>》和省、州关于履行文物保护属地管理责任的相关要求,根据前期各乡镇认定和填报的文物安全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信息,我局进行了梳理汇总,现对洱源县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公告公示。
2022年1月28日
附件1洱源县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公示名单
附件2洱源县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公示名单
相关附件
收藏
【
打印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