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11532930M/2023-00078
  •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洱源县税务局 洱源县医疗保障局关于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9-19   浏览次数:   【字体:

致全县城乡居民: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现就我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参保对象

洱源县行政区域内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就读中小学生、在园儿童、婴幼儿、新生儿、宗教教职人员、长期投资经商和务工的外来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人员都纳入参保范围。

二、缴费标准

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380元(较上一年度增加30元)各级政补助每人每年640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同时享受大病保险,所需资金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划拨,个人不缴费。

三、参保缴费集中办理时间

202391日至20231220为集中参保缴费时间在此期间缴纳医保费用的,自202411日至20241231日按规定享受正常医疗保障待遇。税务征收系统于每月25日以后关闭,次月1日开放征缴。

四、参保缴费方式

(一)参保方式(新生儿需携带出生医学证)

1. 上一年已参保缴费人员可在缴费平台进行正常缴费即可。参保信息不正确人员或新参保人员、新生儿,可持户口簿、居民二代身份证到乡镇社保中心通过“基层网厅”办理新参保登记、信息维护、信息查询等业务无法修改的参保信息,通过村委会或乡镇社保中心将需修改的信息反馈至县医保中心参保股进行修改维护。

2. 新参保人员可通过登录医保个人网厅,一部手机办事通,国家医保 APP,云南医保APP等线上“一网通办”渠道,办理参保登记、查询信息等业务。

3. 新生儿可通过新生儿出生的医院、医保服务窗口、医保个人网厅、云南医保微信等渠道办理参保登记业务。

(二)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采取“政府主导、税务主责、部门协同、乡镇统筹部署、村(社区)集中催缴”的征收模式采取多渠道缴费方式进行缴费

1.互联网:登录医保个人网厅;

2.政府部门:一部手机办税费、国家医保APP、云南医保APP

3.税务部门:“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图1)(缴费时参保地选:洱源县)、县税务局征收大厅

4.县农业银行:“农行云南分行微银行”微信公众号(图2)、智付通POS机、手机APP(手机银行)、自助终端机、各营业网点窗口或医保服务站;

5.县农村商业银行(信用社):手机APP(手机银行)、智能POS机、自助终端机、各营业网点窗口或医保服务站。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洱源县税务局         洱源县医疗保障局

2023915

咨询电话:

县税务局:0872-51238010872-5123343

县医保中心:0872-51216050872-5122920

图一                      图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