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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积极防范野生菌中毒的预警公告(2020年第2号)

发布时间:2020-06-12   浏览次数:   【字体:

洱源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积极防范野生菌中毒的预警公告

2020年第2号)

夏季是野生菌生长旺季,也是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菌导致中毒的高发季节,为积极防范因食用有毒野生菌导致的中毒事件发生,洱源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预警公告:

一、食用野生菌蕴含高风险。据统计,我省是全球野生菌品种和数量较多的地区,全国已知有毒野生菌400余种,我省有200余种,引起中毒常见的超过20,80%的中毒死亡是由于误食含有鹅膏肽类毒素的野生菌所引起,像灰花纹鹅膏、致命鹅膏、红黄鹅膏等。有毒野生菌毒性成分复杂,即使通过烹调、加工或者晒干等方式也不能完全消除其毒性,中毒后病死率高、风险极大。

二、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不能用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健康去冒险。根据分析,野生菌中毒事件中70%以上是家庭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菌导致的。因此,不要随意采摘、出售、购买、食用不认识、不熟悉或已霉烂的野生菌,加工食用野生菌时要炒熟煮透,不凉拌生食,不要多种野生菌混合食用,食用时不要饮酒。

三、食用野生菌后出现不适症状要尽快就医。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疑似中毒症状,应立即采取简易方法进行催吐,尽快排出体内尚未被吸收的残菌从而减轻有毒物质的吸收,防止病情加重,并尽快前往医院就诊或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

四、集体用餐不要加工食用野生菌。学校食堂、单位食堂、工地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大型会议、婚丧宴请等集体用餐不要加工食用野生菌,避免发生群体性中毒事件。

五、餐饮服务单位加工销售野生菌要严防中毒事件发生。一是严把采购关,不自行采摘野生菌,不采购来源不明或不常见、不认识的野生菌,采购的野生菌要做好留样备查;二是严把加工烹调关,采用先沸水煮漂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三是严把应急准备关,建立野生菌中毒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置流程,发现就餐人员出现中毒要迅速送医、封存相关食品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202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