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 发文机关:

洱源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白酒消费安全风险预警公告(2019年第6号)

发布时间:2019-11-18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我省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发生一起工业酒精导致19人中毒,5人死亡的恶性事件。为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监管,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州政府食品安全办相关要求,洱源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现发布白酒消费安全风险预警公告。

一、通过合法渠道购买白酒,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预包装酒品,查看标签内容是否齐全,并索取票据。

二、不要购买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的散装白酒。不要购买、饮用私自勾兑和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家庭自酿白酒严禁对外出售。

三、白酒生产经营者要树立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严格执行质量安全控制体系,遵守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记录、过程控制、检验检测和自查自纠等制度。

四、白酒生产经营者严禁购买、贮存和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原料。使用醇基液体燃料的各类餐饮服务单位,要加强使用环节管理,专人专位管理存放,标贴明显标识,做好领用登记,严禁同白酒混合存放。

五、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加大对白酒生产、流通领域的监管力度,坚决打击白酒制假造假等违法行为。

六、各镇乡要积极向当地人民群众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识别假酒常识。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的检查指导,进一步强化对农村集体用餐食品安全规范管理。严禁在集体用餐中提供家庭自酿酒或散装储藏酒。

七、积极倡导健康饮酒、文明饮酒风气。饮酒后如果出现身体不适要及时就医治疗。

八、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公众拨打“12315”,投诉举报白酒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

 

 

            洱源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9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