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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规范县城集贸市场鲜猪肉经营行为

发布时间:2017-12-29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期,我局市管股股接到群众举报,称洱源县城集贸市场鲜猪肉销售区域有母猪肉销售,一定程度影响了洱源县城鲜猪肉正常经营秩序。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情况向局领导报告,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经多方了解核实情况后,决定对县城集贸市场鲜猪肉销售行为进行规范。

局领导组织市管股、食品股和法规股对县城鲜猪肉销售开展规范治理工作。一是与鲜猪肉经营户签订《鲜猪肉经营户市场经营承诺书》,要求明示消费信息,准确告知消费者销售的是母猪肉,实现诚信经营;二是划定摊位,规范母猪肉定点分区域销售。在局领导的亲自协调下,集贸市场主办方提供固定的摊位给母猪肉经营户,确保市场秩序规范。三是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我局拨付专项经费,做出食品、农产品选购、食品安全有关知识展板2块,有效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知识的了解。四是规范集贸市场的相关规章制度。由我局出资,为集贸市场管理单位提供集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标识标牌展板8块,进一步从管理规章制度上提高集贸市场的规范管理。五是为集贸市场配备公平秤。通过摆放公平秤,提高市场公平交易,保障市场交易计量准确,为共建诚信经营秩序提供依据。

市场监督管理是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我局各相关业务股室将积极发挥业务优势,努力为建设平安、诚信、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贡献力量。(市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