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MB0X13899/2021-00039
  • 发文机关:洱源县卫生健康局

洱源县无偿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下半年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司行社)、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2021年上半年3月23、24日,6月1日至3日我县开展了两次无偿献血活动,全县共完成742人次,累计献血量达180710毫升,离州下达我县献血任务还有很大差距。为发扬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进一步缓解临床用血紧张,确保我县全面完成州下达2254人次的无偿献血任务,经县无偿献血领导小组研究,定于2021年12月1日至3日、23日、24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21年度下半年无偿献血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行无偿献血任务分解制度。根据各镇乡辖区人口和各单位在职人员情况,将2021年度无偿献血任务分解到各镇乡、县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中央及省州属驻洱源单位及驻洱源部队(森警、武警、消防大队)。

    二、各镇乡、县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工作落实落地。要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并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大理州采供用血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无偿献血的重要意义,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无偿献血活动中来。在开展无偿献血活动期间,请县融媒体中心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国家提倡献血年龄为18周岁—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 60 周岁。体重:男≥ 50 公斤,女≥ 45 公斤。健康状况良好。参加无偿献血活动的志愿者在献血前1天要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献血前2天不喝酒、不吃高脂、高蛋白及油脂食品,宜吃清淡饮食。参加无偿献血活动时要带上本人身份证、驾驶证、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证件。

    四、献血过程中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主动扫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人员之间保持适当间距。已接种新冠疫苗人员48小时后可以参加献血。

    

    附件:2021年度洱源县下半年无偿献血活动日程安排表

  


洱源县无偿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