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乔后镇农贸市场经营权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2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盛发工程管理咨询(云南)有限公司受洱源县乔后镇人民政府委托,对该单位已经批准的乔后镇农贸市场经营权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SFZB-DL2021016)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乔后镇农贸市场经营权公开招标项目

2、项目编号:SFZB-DL2021016

    3、合同期限:三年

4、服务地点:洱源县乔后镇

5、招标底价:三年租金为25.5万元,投标报价低于25.5万元的招标人不予以接受

6、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备本次招标范围;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服务专栏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的查询截屏,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

1、报名时间:20210421日至20210429日(周末。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分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地点: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洱源县城建设小区灵应路4号)

3、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各一份:

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备本次招标范围);

②法定代表人办理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其它组织负责人亲自报名;

以上资料不全或不正确的其报名将被拒绝。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购买时间:报名成功后,20210421日至20210429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

购买地点:盛发工程管理咨询(云南)有限公司,招标文件每份售价800.00/份,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请自带U盘以便拷贝)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20210511900时(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210511900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为开标时间。

2、开标地点: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参加开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相关证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参加开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洱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洱源县乔后镇人民政府

址:洱源县乔后镇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13708660674

招标代理机构:盛发工程管理咨询(云南)有限公司

址:洱源县茈碧湖镇九台路29

联系人:普女士   

联系电话:18887201260

    期:20210420


附件:项目服务要求

1、市场内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每日早10点、下午15点、18点对市场内部进行全面清扫,其余时段进行保洁,保持市场经营环境整洁干净无杂物和垃圾,确保市场内三个垃圾箱周边无垃圾堆放并及时进行清运,确保市场内三个洗手设施干净整洁并及时添加洗手液。每天定时对市场内部进行消毒,定期开展灭“四害”工作。负责市场及周边四个保洁员考核奖金,每月每人不少于200元。

2、市场内设备设施维修和管护。主要为:市场内部货架维护和更换;石棉瓦屋顶的维护和更换;公示栏维护和更换;供水管道及消防设施维修;市场内排污沟疏通和清掏,确保市场内无积水;市场内路面维护;三个洗手设施维护和更换。保持经营所需要的电路正常运行。

3、市场秩序维护。调解调停经营户间纠纷,缓解市场内部及星期四街天商户矛盾。对市场内乱停车、乱堆放、乱抛撒、乱设摊等现象进行规治,保持市场所需的正常秩序。规范市场内经营户,严格按照分类设摊的原则,进行分类经营。对市场周边及新街沿线随意摆摊的经营者进行劝阻,要求一律进入市场相应摊点经营。

    4、信息公示和更新。及时对市场公示栏内的相关信息进行更新。

市场管理标准:

1、市场内污水排放设施完善,畅通无淤,无废水外溢、积水等情况。市场内无新增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放,无乱倾乱倒,无乱挂乱晒,无饲养禽畜现象。洗手设施外观干净整洁,洗手液用完即添。经营户摊档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污渍。垃圾箱无破损、不满溢、箱外无垃圾和杂物,周围无污渍,及时清运;无乱贴乱涂现象。配齐配全保洁人员,各类垃圾设施配备到位,垃圾及时装箱,垃圾及废弃物定时收集密闭清运,确保垃圾无外溢、无蚊蝇。

2、各类经营设施每月进行一次灭蝇、灭蚊、灭菌等防疫消毒;对活禽存放、销售区实施每日清空粪便、清洗消杀粪池,并建立落实记录制度。必须指定专人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开展经常性灭鼠、灭蚊、灭蝇和灭蟑工作,有健全和完善的工作记录,“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以内。

3、农贸市场内活禽销售、活禽宰杀有相对独立的区域,实行隔离宰杀,宰杀垃圾按要求做到即产即清,严格落实清洗消毒、大扫除等制度,保持环境整洁卫生。水产品经营者要及时对摊位进行清洁,每摊必须设置密闭垃圾容器,随时将废弃物归入其内,并定期对垃圾容器进行清洁、消毒。

4、市场内商品划行归市,标识牌明显。商品摆放整齐,不超出柜台,无占道经营。车辆管理规范,停放整齐,保持市场内道路通畅。

5、市场内严禁野生动物非法经营行为,全面禁止国家及地方列入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和除《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之外的陆生野生动物交易(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6、市场周边无占道经营、倚门出摊、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