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洱源县2020年上半年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07-23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大政办发〔201893号、大政办通〔201885号和大政办发〔201899号文件要求,我县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抓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0年上半年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明确职责范围,强化组织保障根据省州文件精神,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认真抓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单位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明确责任分工,结合自身实际做好各行业领域负责的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提出明确的工作目标和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二)丰富公开方式,加大公开力度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省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等平台,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及时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相关信息,确保各类公告、公示信息准确、及时发布到位同时做好政策解读引导和舆情监测处置相关工作,确保不失声、不缺位。

2020年上半年共发布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203条,其中:工程建设项目信息138条(招标公告63条,中标结果公告75条,招标文件信息等按交易流程在交易信息平台上提交);政府采购项目信息50条(采购公告32条,成交结果18条,采购文件信息和合同备案信息按交易流程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和成交信息3条;国有产权交易信息12条。

(三)严把信息审核关,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发布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在信息的制作和发布上,按照信息发布的制度和程序进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把审核关,确保信息发布安全、准确。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认真梳理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缺补漏,完善公开目录,确保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平稳推进,进一步规范程序、流程,形成信息公开制度化、常态化。

(二)加强对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和规定的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各单位信息公开的质量。

(三)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失信惩戒力度。按照省州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红黑名单”制度,对守信市场主体予以激励,对失信市场主体实施惩戒。

(四)完善信息公开监督机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工作职责、业务范围和监督途径等。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全方位多渠道向社会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洱源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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