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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工伤认定结果公示(第三批)

发布时间:2019-07-1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和《大理州工伤认定工作规程》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伤认定工作的通知》(大人社通〔201692号)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增加工伤认定工作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防止骗取工伤保险基金,做好基金风险防控,确保基金安全,保障工伤职工和参保单位依法享受工伤保险权益,现将王桂喜等5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单 位 名 称

姓 名

性别

事故时间、受伤经过

以及医疗救治基本情况

申请人

拟认定意见

备注

1

云南洱源九气台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王桂喜

   2019年6月1中午13:30分左右,王桂喜同志在餐饮部后厨洗捡房清理油水分离器时,不慎划伤右手中指和无名指。经洱源县人民医院诊断为:“右中指、无名指中节掌侧皮肤裂伤”。

单位

认定为工伤

 

2

云南新希望邓川蝶泉乳业有限公司

杨禹顺

201961023:49分,杨禹顺同志在生产部操作杯酸机时,对放膜后转盘滴奶进行擦拭过程中左手食指末节不慎被热封头夹伤。经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断为:“左手食指末节离断缺损”。

单位

认定为工伤

 

3

云南洱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杨汉

2019629下午15:30分左右,杨汉同志在参加省联社举办的全州农信社职工气排球比赛时,左踝部不慎受伤。经大理州中医医院诊断为“左踝部软组织挫伤”。

单位

认定为工伤

 

4

洱源县茈碧湖中心学校

张家华

2019527上午10:05分左右,张家华同志在洱源县宁湖一小三楼美术室回二楼办公室时,不慎摔倒受伤。经洱源县中医医院诊断为:1、右侧外踝骨折;2、右侧距骨外侧撕脱性骨折;3、右踝部扭伤。”。

单位

认定为工伤

 

5

大理公路局

赵杰

2019621上午10:30分左右,赵杰在大理公路局机械化养护和应急中心清理打扫院内机械物资摆放时,在清理导热油桶过程中右手小手指头不慎被两只油桶夹伤。经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断为:“右手小指裂伤”。

单位

认定为工伤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715日至719日),我局将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受理社会各界的举报,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我局反映以及举报。反映以及举报的重点为不属于工伤范围,而用人单位或职工及近亲属隐瞒事实真相、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等违法违纪行为。

我局对举报人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对所举报工伤情况,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予以查处,经查属实的,将对申请人(单位)追究相关违纪责任,对已骗取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取消工伤保险待遇享受条件;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用人单位或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通讯地址:洱源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茈碧湖镇文碧路南延长线)四楼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股,邮编:671200,联系电话:08725127735,监督电话:08725127962(县人社局办公室)。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