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p99095900/2021-00319
  • 发文机关:洱源县财政局

洱源县人民政府关于洱源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洱源县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的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29   浏览次数:   【字体:

洱源县人民政府关于洱源县人大常委会关于

洱源县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

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2019530日,洱源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洱源县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会议对洱源县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并结合实际就当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提出了三条审议意见。现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研究处理情况

(一)关于“健全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

理顺管理体制方面:2019年上半年洱源县人民政府挂牌成立洱源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职能和股室和编制已经设立,目前人员还没到位,下一步将按相关规定充实人员和编制,同时正逐步理顺国资委、国资公司和财政局国资股的关系,按照事、权、人相匹配的原则,进一步健全管理机构,充实监管力量,提供提高国有资产监管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加强完善制度建设体系方面:目前国有资产监督方面先后出台了《洱源县国有资产处置办法》、《洱源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洱源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洱源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洱源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国有资产监管的制度体系,与省州同步建立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网络报送和监管,实现了国有资产的动态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和高效利用,下一步将积极探索和创新,运用高科技手段,逐步实现对国有资产的全方位监管。

(二)关于“进一步摸清国有资产底数”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

通过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和学习以及与审计、监察等部门联合开展国有资产管理检查工作,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及职能部门提高对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同时不断充实资产管理人员队伍,提高资产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和水平,确保各类国有资产基础数据真实、可靠、准确。

(三)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机制”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

我县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处于起步阶段,各项工作正在摸索中,各部门要加强对国家、省、州相关制度法规及政策的学习和研究,同时要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结合我县实际,执行好洱发〔2018〕27号中共洱源县委关于建立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不断规范国有资产报告工作。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我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部分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重视不够部分单位资产管理意识淡薄,认为资产管理只是财务人员的事,加之近年来财政工作越来越精细化,任务越来越繁重,单位普遍存在“重购置、轻管理”,“重资金、轻实物”的思想,有些单位几年不对资产进行清理核实,日常资产管理工作与账务管理脱节,存在有物无账、账卡不符、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的现象。

(二)国有资产监管人员不足洱源县财政局国资股负责制定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工作任务繁重,目前只有2个职工,其中1各还负责国资公司业务工作;各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工作,由于历史原因,大部分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由财务人员承担,没有专门的资产管理人员,近年来财务工作和资产管理工作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严,迫切需要充实资产管理人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全力克服困难,狠抓工作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供国有资产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专业性强,管理措施和方法不断更新完善,只有不断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才能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能力,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和高效利用。

(二)优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更好地服务于高效履职和风险防范。一是降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成本,推动行政单位更加注重加强标准制定,事业单位更加注重资产配置合理性,确保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不打折扣。二是深入推进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相结合,促进资产管理更好地服务于部门预算管理。三是加快建立健全相关会计核算体系,准确掌握各类资产情况,加强监测预警。

规范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一是规范资产处置行为,严格资产审批制度严格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及清产核资有关文件等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二是规范各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工作,各单位购买资产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配置相关文件及配置标准执行,杜绝超标准配置资产。三是规范各单位资产出租出借行为,资产出租出借工作严格按照《洱源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及《洱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洱源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执行。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