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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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发布时间:2019-12-04   浏览次数:   【字体:

 

类型

一级项目

二级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文件   (文号)

定价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

是否涉企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定价方法

备注

交通运输服务费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一)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牲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非营利性医疗服务机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1)门诊病人、住院病人及病人家属车辆:门诊病人凭当日就诊证明,住院病人及家属凭车辆出入证,每天收取一次停车费3元;

 2)其他人员车辆:①小型汽车(11座以下)小型货车(载重量1吨及以下):2/小时,停车超过1小时每超1小时累计加收1/小时;②中型汽车(12座以上)及中型货车(载重量1吨以上)以上:3/小时,停车超过1小时每超1小时累计加收2/小时;③摩托车:1/次。 

洱发改价管         2016378

授权县人民政府

交通部门

补偿成本加合理盈利

1、停车不足30分钟(含30分钟)车辆免收停车费;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及因公务进入医院的车辆免收停车费;

(二)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暂不涉及

 

 

 

 

 

 

公用事业服务收费

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居民生活垃圾    处理收费

3/人·月

洱发改价管      20187

县辖区内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授权县人民政府

住建部门

补偿  成本

按实有人数计收

非居民生活垃圾  处理收费

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学校和企事业单位:3/人·月(按实有人数计收);2.餐饮、酒水吧、KTV、茶室:按经营面积1.3/㎡·月(学校食堂减半收取);3.住宿业、休闲娱乐业按营业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7元计收(其中KTV、茶室、餐饮部按饮食业标准计收);4.医疗机构:按床位计收,2/床·月;工作人员(含临时工)产生的办公垃圾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收取;医院食堂按餐饮业标准计收;医疗废弃物处理费按相关规定执行。5.批发、零售、其他服务业(服装、副食、百货、修理、诊所、美容美发、药品、按摩、停车场、洗车场、车站、加油站、金融、保险、邮政、通讯营业厅、洗衣店、沐浴场所等):①、固定门店:按经营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7元计收;②室外摊点:a、水果、饮食摊点按每日3元计收;b、其他摊点按每日2元计收;c、成车、成吨瓜果蔬菜每日每吨收取2元(不足1吨按1吨计收)。6.单位(个人)委托清运处理化粪池粪便每吨150元收取(距离30公里150元/吨,每超过10公里(含不足10公里)加收50元/吨,以此类推)。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三、住房物业管理费

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收费

0.50/平方米.

洱发改价管      2014234

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县价格主管部门

住建部门

补偿成本加合理盈利

 

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

1.一级为1.00/平方米•月;                         2.二级为0.80/平方米•月;                         3.三级为0.40/平方米•月。

四、生猪等畜生、禽类定点屠宰(加工)服务收费

生猪屠宰火烧猪加工服务费

76/

大发改收费〔2013602

授权县人民政府

价格主管部门

补偿成本加合理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