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春季,气温回升,农作物病虫害发生几率增加,农药使用逐渐进入旺季,为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环境安全”,洱源县农业农村局提醒广大种植户在农药选购和使用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不得使用禁用农药。全县种植区域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限制使用”的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洱海流域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限制使用”的农药及中等毒以上农药(如:氧化乐果、氧乐果和乐果等)。
二、不得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药。农药使用应当严格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使用农药,不得扩大使用范围、加大用药剂量或者改变使用方法。
三、做到科学用药。勤下田检查,根据防治对象,选择合适农药,做到对症用药;掌握病虫发生动态,做到“达标用药”;优先选择生物农药以及高效、低毒、低风险的化学农药。
四、做到轮换用药。根据作物和病虫害发生特点,有针对性地交替使用不同类型、不同作用机理的农药品种,以延缓病虫产生的抗药性和提高农药的防效。
五、合理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药使用者应妥善处理农药包装物等废弃物,不得在田间、河道等丢弃农药、农药包装物。
六、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农药标签标注安全间隔期的农药,在农产品收获前应当按照安全间隔期的要求停止使用;安全间隔期未过的农产品,不得采收、销售。
洱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