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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人民政府关于李映春等六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0   浏览次数:   【字体:

洱政任〔201913号

洱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映春等六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兹决定:

李映春任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局长(副处级);

李向华任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副局长(正科级);

李润荣任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副局长;

朱宇璇任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慧英任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副主任科员;

李燕艳任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副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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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