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5250977/2024-00018
  • 发文机关: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目标跟踪报告

发布时间:2018-10-1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洱源县城路灯电费。由云南洪范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对洱源县城城市道路现有照明系统进行改造,洱源县人民政府将2013年至2024年路灯的管理、经营权交由云南洪范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洱源县负责940套灯杆,1163盏照明灯每年支付电费48万元,合同内新加部分的照明光源,以每盏每年500元另行计算,2017年在2013年的基础上新增加1289盏,费用增加25.8万元,合计为73.8万元。2018年在2017年的基础上因市政道路改造拆除171盏,费用减少4240元,合计为73.4万元。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

县城路灯电费项目的实施,是确保整个洱源县城公共照明系统,实施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该项目的实施是根据2012422日第11期政府会议纪要《洱源县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纪要》的决定。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

县城路灯电费:从2013年起,每年由县财政安排48万元用于支付已改造的路灯使用的电费,后每增加一盏按500元计算,截至20189月底在原有路灯的基础上减少171盏,全年电费为73.4万元。

(二)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路灯电费的使用按双方签订的协议办理,每年630日前,经县住建局验收拨付50%的电费,余款于12月底拨付。这样即保证了资金的合理有效安排,又确保了县城亮化成果的巩固。使县住建局对洪范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有一定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作用,保证项目以小投入产生大效益。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的安排由财政授权支付给我局,我局根据项目资金的使用途径合理的下达给实施单位,不截留、不挤占,专户核算。资金的拨款分两次进行,上下半年各一次,必须通过甲方对项目的验收合格后方可拨款。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我局实施的县城路灯管理维护项目,由洪范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对县城的路灯电费的支付由县住建局验收后按合同支付。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局的城乡建设股对实施的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具体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工程的具体施工方案的制定,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对县城路灯的改造,实现节能、减排、降耗的目标,确保县城所有路灯照明正常,整个城市的公共照明系统实现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2018年我局实施的项目已全部完成预期的绩效目标,对项目资金的投入已达到预定目标。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2018年下半年,因电费和路灯杆的增加,需财政增加年初预算,具体金额待项目负责单位和我局验收确定再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我局是项目建设的主管单位,对项目的实施有着一整套较为完善的流程和实施依据,县城公共设施的建设是改善县城居民居住环境和提高城市品味的可持续发展项目。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县城建成区面积逐年扩大,市政道路逐年增加,导致县级财政每年对县城路灯的管护运行的投入将逐渐加大,恳请县人民政府继续每年将县城路灯运营管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合同约定条款内容将新增加的路灯电费一并纳入财政预算。对该项目建设管理,资金安排方面的不成熟建议,因县城规划区内道路建设不单单由县住建局实施,由其他单位负责实施的部分,请及时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和管理使用权的移交,我局就可以及时安排托管运营单位对路灯进行改造,这样即确保了县城路灯的亮灯率又有效的节约了路灯电费的支付。

附件:洱源县2018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追踪动态反馈表.xls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