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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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08-23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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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乡村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编制上报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经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县森林资源;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合理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化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荒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州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及林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9.指导洱源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1.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州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12.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保护、荒漠化防治和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国际公约履行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

15.有关职责分工。与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一是全面建立县乡村三级林长体系。设立县级林长15名,其中总林长2名,林长10名;总督察长1名,副总督察长2名;乡镇级林长110名;村级林长422名。划分县级林长责任区15个、乡级责任区110个、村级责任区422个。二是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县级总林长发布《关于坚决打赢森林草原高火险期防灭火攻坚战的令》,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研究制定《洱源县林长制县级会议(试行)》等六项制度,召开县级总林长会议暨林长制工作推进会议1次、部门协作会议1次、业务培训会议1次。三是创新机制,制定出台《洱源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作制度(试行)》和《洱源县林长+森林警长协作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作制度(试行)》工作机制,保障林长制规范、有序、平稳推进,形成工作合力,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全力推进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管理。四是实行森林资源源头化网格管理。完成全县林长制责任区上图落地,划定网格区516个,设置护林员509名,推广使用林长通 APP,加快林长制智慧平台建设,做到巡林有痕,科学记录。五是开展县级林长巡林,县级林长共巡林46次,其中,总林长巡林6次,其他县级林长巡林40次。县级总督察、副总督察定期不定期督察全县林长制工作情况,切实推进各级林长巡林、森林资源管理保护和森林草原防灭火等重点工作落实。六是抓好林长制宣传。积极争取林长制工作经费60万元,制定印发《洱源县林长制宣传工作方案》,制作安装县乡村三级林长公示牌共105块,悬挂林长制宣传标语60余条,开展宣传活动次数5次,印发宣传资料数量1100份。

2.加强涉林审批服务。一是加强林地项目审批。积极项目建设单位对接,提前介入项目选址踏勘阶段,做好选址建议、方案优化、咨询答疑、组件资料准备等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工作,根据业主需要全程做好跟踪服务,切实保障全县重大建设项目依法依规使用林地。截至目前受理林地征收占用项目53件,其中:已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41件(11件永久占用林地项目,26件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项目、4件临时占用林地项目),1件临时占用林地延期许可;已上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审批中10件,县级材料组件中2件。已审批面积中,永久占用林地面积168.3232公顷、临时占用林地面积148.9112公顷、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设施项目127.0186公顷。二是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核发,2022年核发木材许可证306份,采伐林木蓄积4231.5立方米。三是严格林木审批监管。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审批制度,依法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6户(其中延续3户,新办3户)。加强先照后证事中事后监管,开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监督检查,依法注销14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户。出动检查人员35人次开展林草种苗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累计检验用于退耕还林等项目补植补造苗木7.7万株,加强执法宣传,合计发放宣传资料2200余份。

3.落实重点工作任务。一是积极开展国土绿化,完成2020年公益林营建设封山育林0.5万亩实施洱源县2021年度横断山区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人工造林0.25万亩,封山育林0.5万亩。推进洱海流域洱源县2021年度森林洱源建设国土绿化项目0.3万亩建设任务。完成全民义务植树97810株。二是持续推进年度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调查监测、图斑核查、案件办理、督促整改及普法宣传、项目建设等工作。扎实开展集中查处整治破坏林草生态案件百日攻坚行动,目前整改到位率达95%以上。及时兑付2022年林农公益林补助958.86万元,实施95.89万亩的公益林补偿(其中:国家级公益林34.4万亩、省级公益林61.49万亩)。完成了洱源县公益林优化工作数据调整工作,矢量数据已上报,省级公益林正在检查中。三是稳步推进林产业重点工作。完成《提升打造新老永安江和罗时江河岸岸线绿廊绿化项目》方案编制。配合完成洱源植物园命名仪式暨洱源县县树、县花评选和洱源县202230株古梅树果权拍卖活动。加强对弥苴河古树群保护,补充挂牌134块。开展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情况调研,编制了《洱源县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完成2022年核桃产量产值调查工作。四是不断加强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完成洱源县2021年国有林场管护用房重建改造建设项目、洱源县2021年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加固改造建设项目建设。申报建设2022年森林资源管护站点建设重建改造建设项目(罗坪山林管所35管护站)、2022年森林资源管护用房加固改造建设项目(罗坪山林管所33管护站)、洱源县2022年国有林场管护用房新建建设项目(赶羊涧林管所老所管护站),计划于2023年内完成建设任务;继续选聘373名生态护林员、聘请天保护林员249人实施森林管护面积246.6414万亩。五是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截至目前20221031日,共完成发放林权证9127本,发证面积214.84万亩,确权20017宗林地。六是积极推进湿地建设。实施洱源县洱海流域湿地公园保护与提升改造项目,其中茈碧湖入湖口湿地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东湖库塘湿地和罗时江生态隔离带等工程已全面进场施工,湿地管护调度中心和生态监测中心两个管理专项已开始启动。

4.扎实推进灾害防控。全县自上而下高度重视,超前谋划,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显著提升。森林防火期内,发生较大森林火灾乔后镇丰乐村上西坡3·15森林火灾1次,过火面积88.75公顷,受害面积22.71公顷,火灾发生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赶往处置,通过各方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及时扑灭火灾,未造成较大影响。县林草局与九乡镇林业组、国有林场管理局共签订森林防火年度目标管理责任状10份,发放户主通知书5万份,宣传提袋1万个、巡山马甲720件,在重点防火区域、田间路边、旅游景点等修整刷新固定标牌42块、插设五彩旗1000面,张贴《云南省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1000张,落实监护人946人。共计出动车辆460台次、人员2460人次开展森林草原防火、防灾减灾大宣教,扎实开展无火清明、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工作,高火险期对全县林区实行封山管理,对苍山云弄峰、罗坪山、马鞍山(马耳山)等重点保护对象采取特别防火措施。加强宣传引导,教育引导广大游客树牢防火理念。全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任务完成率达100%,林业有害生物发生1.49万亩,实施无害化防治1.49万亩。实施调查监测林地面积37.29万亩。完成草原有害生物防治1.6万亩。对调出县外的2.79万株苗木、86.48m³木材及松塔46.5吨、树皮5080袋进行了调运检疫,调运检疫率达到100%。加强松材线虫病等外来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为开展防控决策提供依据。

5.生物多样性保护有效增强。一是开展自然保护地规划编制,完成了洱源县5个州级自然保护区(洱源罗坪鸟吊山、西罗坪山、黑虎山、茈碧湖、海西海)的《科学考察报告》及《总体规划2020-2029》编制,已通过州级审查并得到州政府批复同意。《西湖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已通过县、州级专家评审,现已通过州常务会审查,正上报省级审查,设立县湿地管理中心为洱源县西湖省级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二是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按时限完成洱源县8个保护地的勘界立标工作,并设立临时界桩2967个,勘界成果报告通过州级评审,现经修改完善,待省级审查。三是开展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编制,《洱源县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已通过省级初审,并有序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四是认真组织开展本年度内保护地新增疑似图斑核查、核实工作。五是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决策部署,结合部门实际开展清风行动。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食用,受理野生动物肇事赔偿143起,开展野生动物活体救助1926只,其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23只、三有动物3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为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所属县本级全额供给的行政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计划财务股、行政审批股及执法监督股、生态保护修复及种苗管理股、自然保护地及湿地管理股,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为: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人(离休0人,退休26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差异原因为:有5辆车购进时无车辆编制,导致车辆超编。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度收入合计26,980,488.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980,488.2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734,643.36元,增长120.32%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734,643.36元,增长120.32%;主要原因是高速路绿化项目、生态保护恢复项目、森林资源培育项目、生态护林员补助收入增加,导致当年收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度支出合计34,152,208.34元。其中:基本支出8,428,805.51元,占总支出的24.68%;项目支出25,723,402.83元,占总支出的75.32%;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063,909.22元,增长47.9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10,734.27元,下降3.56%;项目支出增加11,374,643.49元,增长79.27%;主要原因是高速路绿化项目、生态保护恢复项目、森林资源培育项目支出增加,主要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428,805.5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10733.87元,下降3.56%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贴减少125491.69元,公用经费减少185242.5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980,338.73元,占基本支出的94.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48,466.78元,占基本支出的5.32%。人均工资150000//年,人均公用经费8000//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723,402.8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374643.49元,增长79.27%,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项目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积极开展国土绿化,完成2020年公益林营建设封山育林0.5万亩实施洱源县2021年度横断山区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人工造林0.25万亩,封山育林0.5万亩。推进洱海流域洱源县2021年度森林洱源建设国土绿化项目0.3万亩建设任务。完成全民义务植树97810株,高速路绿化美化经费支出98500000元。

2.及时兑付林农公益林补助1539600元,实施95.89万亩的公益林补偿(其中:国家级公益林34.4万亩、省级公益林61.49万亩)。完成了洱源县公益林优化工作数据调整工作,矢量数据已上报,省级公益林正在检查中。

3.扎实推进灾害防控。森林防火期内,发生较大森林火灾乔后镇丰乐村上西坡3·15森林火灾1次,过火面积88.75公顷,受害面积22.71公顷,火灾发生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赶往处置,通过各方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及时扑灭火灾,未造成较大影响。县林草局与九乡镇林业组、国有林场管理局共签订森林防火年度目标管理责任状10份,发放户主通知书5万份,宣传提袋1万个、巡山马甲720件,在重点防火区域、田间路边、旅游景点等修整刷新固定标牌42块、插设五彩旗1000面,张贴《云南省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1000张,落实监护人946人。共计出动车辆460台次、人员2460人次开展森林草原防火、防灾减灾大宣教,扎实开展无火清明、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工作,高火险期对全县林区实行封山管理,对苍山云弄峰、罗坪山、马鞍山(马耳山)等重点保护对象采取特别防火措施。加强宣传引导,教育引导广大游客树牢防火理念。全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任务完成率达100%,全县自上而下高度重视,超前谋划,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显著提升。实施调查监测林地面积37.29万亩。完成草原有害生物防治1.6万亩。对调出县外的2.79万株苗木、86.48m³木材及松塔46.5吨、树皮5080袋进行了调运检疫,调运检疫率达到100%。加强松材线虫病等外来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等工作项目经费支出4183600元。

4.继续选聘373名生态护林员、聘请天保护林员249人实施森林管护面积246.6414万亩,天保工程和生态护林员支出资金91502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152,208.3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11,063,909.22元,增长47.9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7,697.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离退休人员遗属供养生活补助134528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0269.79元,死亡抚恤529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05,197.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行政单位医疗补助505197.9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1,252,4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95%主要用于高路绿化支出2643232元、生态护林员工资支出1095200元、封山育林项目支出500000元、草原保护支出50000元、草原监测支出183383元、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支出133000元、草原统计支出4617元、草原生态恢复支出230000元、森林防火能力建设支出328900元、天然林管护和职工社会保险支出3383619元、陡坡地生态治理支出27005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20,852,624.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06%主要用于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2339119.62元、事业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4961301.15元、高速路绿化支出2450000元、森林资源培育封山育林支出5000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1539565.5元、技术推广与转化50700元、森林资源管理支出4268983.5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1160112.43元、其他林业草原支出3464001.79元、森林火灾保险支出118841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04,236.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5%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支出28560.39元、国有管房建设支出500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8,900.00元,支出决算为171,514.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1,514.5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8,900元,支出决算为171,514.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1,514.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为:2021年应支未支车辆修理费和然油费在2022年中支付,2022年林业工作量增加,下乡次数增加,车辆然油费增加,导致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90,251.68元,增长111.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92,367.68元,增长116.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16元,下降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90251.68,主要原因是2021年应支未支车辆修理费和然油费在2022年中支付,2022年林业工作量增加,下乡次数增加,车辆然油费增加,导致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增加,2022年公务接待费没有发生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比上年减少2116元,导致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主要用于开展林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8,466.78元,减少185,242.58元,下降29.23%,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尽量节省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水费、电费、电话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工会经费等方面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资产总额33231075.69元,其中,流动资产25821178.04元,固定资产2260212.9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141768.12元,无形资产7916.55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059728.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724.1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7项,账面原值3926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08,883.9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600,633.91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缴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元,其中: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监督索引号53293001162900301111

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部门决算表202308******03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