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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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洱源县财政局

洱源县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08-24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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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洱源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洱源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洱源县财政局为洱源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中共洱源县委办公室洱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洱源县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洱办发〔201978号)执行。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拟订全县财政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拟订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编制年度全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拟订全县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全县预决算公开。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拟订全县财政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 财务管理制度。

4.按照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组织起草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的草案及实施细则,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5.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责任,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指导和监督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

7.按照规定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全县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8.贯彻执行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建议。

9.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督管理工作。

10.参与拟订全县基建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11.开展财经领域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管理多边开发机构、外国政府的贷(赠)款。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12.负责管理会计工作。拟订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根据授权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13.贯彻执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14.根据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机构的行业监管。

15.负责县政府与金融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支持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参与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16.引导和鼓励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企业上市有关工作,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

17.根据授权组织、协调、指导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8.根据县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规章、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制度、措施,依法对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19.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按照国家颁布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国家和省州县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建议任免或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20.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安全生产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21.加强人才工作,履行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2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围绕目标,努力完成年度财政收支任务。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1,668万元,同比增收1,602万元,增长4%,其中:税务部门完成20,895万元,财政部门完成20,77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58,475万元,同比减支15,136万元,下降8.7%

2.认真执行政策,及时拨付落实惠民资金。一是积极筹措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监管,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提供资金保障。二是积极抓好惠农补贴发放。2021年全年兑付农民补贴资金3,345万元,三是积极争取和筹措洱海源头保护治理资金。

3.发挥职能,规范财政管理行为。一是强化预算执行约束,优化支出结构,提高预算执行的效率性和均衡性。二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到所有财政资金,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和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三是加强对全县预算单位(含镇乡)、代理银行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情况动态监控。四是加强公务卡管理,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五是严格财政专户管理,截止12月底,全县保留财政专户12个,专户余额68,641万元。六是2021年全面实行电子差旅网上报销改革工作。截至12月底,全县使用“公务之家”办理出差申请、报销的单位114家,除一家涉密单位外全县所有预算单位均完成改革,报销单数22903笔,报销金额770.16万元。严格审批手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及时完成资产配置、核销和动态管理等工作。八是积极做好国有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工作。九是修改完善洱源县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审批表,按政策合规性和程序规范性审批,2021年共审批2个项目。

4.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加强爱国卫生运动。一是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2021年累计拨付经疫情防控经费1,292.52万元。二是积极配合县爱卫办做好爱国卫生运动、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卫生意识、保障爱卫工作经费,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提高防范疾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营造爱国卫生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三是按照《洱源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认真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助力国家卫生县城创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洱源县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洱源县财政局

    设2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人事教育股)、研究室、综合股、法规股税政股)、预算股、政府债务管理股、绩效管理股、国库股、经济建设股、行政政法股、科教文化股、社会保障股、资源环境股、农业农村股、资产管理股、对外合作股金融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管理股、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股、政府采购管理股、会计管理股、财政监督股、非税收入管理股、镇乡财政管理股、金融政策服务监管股、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洱源县财政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7人。其中:行政编制4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9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财政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119.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7.87万元,占总收入的99.8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1万元,占总收入的0.13%。与上年对比减少91.22万元,减幅为7.53%,主要原因是用存量资金安排了部分人员工资和项目经费,导致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财政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597.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0.17万元,占总支出的73.89%;项目支出417.03万元,占总支出的26.1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05.11万元,增幅为33.98%。主要原因是根据洱财行〔202171号文件支出洱源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办经费200.00万元,根据洱财行〔202154号文件支出国有企业改革服务经费21.00万元,同时2021年政府绩效奖励发放9个月,比2020年发放月数增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80.1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2.78万元,增幅为9.54%,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人员增加,工资支出增加;二是2021年政府绩效奖励发放9个月,比2020年发放月数增多。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58.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1.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7.0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2.33万元,增幅为263.58%,主要原因是根据洱财行〔202171号文件支出洱源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办经费200.00万元,根据洱财行〔202154号文件支出国有企业改革服务经费21.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经费:主要用于强化监管职责,明确监测范围及部门责任分工,开展风险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对风险排查整治、宣传教育、广告资讯清理等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果进行归类统计,抓实宣传教育和排查。

2.国库改革经费:主要用于一是按照州财政局的统一部署,实施完成各项建设和运维工作,保障了全县财政专网和系统稳定运行;二是进一步优化、更新了局机关部分软硬件,为各财政信息系统稳定运行提供了基础,保障了全县财政数据安全。三是用于国库股日常开支。

3.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手续费:主要用于保障财政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制度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了2021年全县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顺利实施;同时也确保了授权支付业务代理银行及时为全县预算单位清算。

4.DBC部门预算软件服务费支出:主要用于债务平台运行维护费的支付。

5.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在编制2022年度预算时,确保洱源县本级全部预算单位数据填报、审核、取数等系统正常运行,按时按质完成2022年预算编制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时间、节约行政成本。

6.财政一体化网络租赁及维护费:主要用于支付县级120家预算单位财政一体化建设网络租赁及维护费和县级至9个镇乡财政所专网费,确保一体化网络100%畅通,及时维护、及时服务。

7.绩效评价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进一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优化支出结构,增强被评价单位的资金绩效管理意识。

8.2021年云南省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专项资金:用于右所镇财政所和三营镇财政所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项目款支出。

9.全县一、二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维护费和政采云电子卖场建设专项经费:用于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和政采云电子卖场的日常维护运营费用,确保20201年全面实现全县一、二级预算单位采购事项网上办,大幅度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增强资金使用效益。

10.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经费:用于支付维护票据软件1个财政端和120个部门端费用,实现财政票据电子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实现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确保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贯彻落实,通过对财政票据入库、出库搬运及对县本级保管到期已使用票据存根销毁业务的严格管理,保证了对用票单位正常票据发票、领用和核销,确保应上缴国库和专户的资金足额缴库且票款数据信息一致。

11.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主要用于财政局日常的办公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公务员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车运行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保障本局工作基本工作的正常运转。

12.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办经费支出20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财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6.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上年对比增加405.88万元,增幅为34.08%,主要原因是根据洱财行〔202171号文件支出洱源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办经费200.00万元,根据洱财行〔202154号文件支出国有企业改革服务经费21.00万元,同时2021年政府绩效奖励发放9个月,比2020年发放月数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97.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97%。主要用于:一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二是保障全县财政专网和核心数据安全;三是编制2022年县级部门预算,保障部门预算管理信息系统运维正常;四是开展全县财政业务培训;五是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排查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化解企业集资风险;六是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信息系统升级、维护;七是保障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和政采云平台的正常运行;八是开展绩效评价;九是确保国库集中支付日常工作顺利开展。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5.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3%。主要用于支付遗属生活补助和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9.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和在职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4.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5%。主要用于与“洱源县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有关费用的支出和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劳务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20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2%。主要用于洱源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办经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财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30万元,支出决算为4.41万元,完成预算的30.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22万元,完成预算的71.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9万元,完成预算的12.1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从源头上规范“三公”经费的预算编制和支出监督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10万元,下降2.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比2020年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8万元,比2020年下降2.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比2020年下降2.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从源头上规范“三公”经费的预算编制和支出监督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节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2万元,占73.05%;公务接待费支出1.19万元,占26.9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2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开用于开展专项检查、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帮扶走访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财政部门到我局检查指导和调研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洱源县财政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7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07万元,减幅为8.38%,主要原因是用非税收入支出和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支付了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保障本部门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洱源县财政局资产总额1383.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75.88万元,固定资产570.5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7.00万元,无形资产0.1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8.3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2.0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0项,账面原值28.8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700平方米,账面原值40.4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8.97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383.64 

775.88

570.57

513.78

 

56.79

 

37.00

0.19

 

 

填报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洱源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我部门按相关要求认真开展部门绩效自评,通过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推进了预算管理改革、优化了支出结构,增强了资金绩效管理意识。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洱源县财政局2021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万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元,未缴入财政专户资金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监督索引号53293001731801111

附件:洱源县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