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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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15250977/2022-00072
  • 发文机关: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08-26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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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1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国家建设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责任。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人民防空的相关政策、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贯彻落实房屋交易政策,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3.负责建设行业科研、科技推广应用,行业地方标准的制定、审定、颁布和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城乡规划管理、发展战略研究和规划、测绘的监督管理。

5.负责制定全县规划建设行业的科技发展、技术政策和管理措施,并贯彻落实。

6.负责规划建设及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参与经费的管理。

7.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规范城镇和乡村建设的责任。

8.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9.承担数字城市、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工作。

10.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抗震设防等监管责任。

11.统筹全县城乡区域内专项规划(含重大项目选址)的编制、实施。

12.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全县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规划、列级、审查、报批工作。

13.依法查处违反人民防空、违反城乡规划编制、建设的违法行为。

14.组织人民防空、城市防洪等战时防空袭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工作。

15.组织开展城乡规划建设、人民防空等宣传教育工作。

16.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种植管护及公园建设和管理工作。

17.负责县城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负责县城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基础设施的维护、改造和管理工作。

18.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9.行政审批事项

1)市政公用运营企业经营许可。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燃气换瓶点、气化站经营许可证。

4)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6)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7)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审验。

8)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批准书核发。

9)施工企业准入登记。

10)州级权限内房屋建设工程及市政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批。

11)工程建设项目报建。

1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3)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14)建设工程招标备案。

15)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1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爱国卫生和创卫工作成果明显。一是优化建成区清扫保洁市场化运营机制。二是加大住宅小区和建筑工地的监管力度,整治裸露垃圾11453吨。三是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程度。以户外广告管理、十乱五堆整治、流动商贩治理三个着力点大力开展县城市容秩序常态化、长效化治理。统一拆除大型户外挂耳式广告牌307块,取缔勾背式垃圾箱体,设置80个垃圾房,发放1000个“门前三包”垃圾桶,开展五网入地空中管线整治工作。全力抓好县城32座达标公厕、27座洗手设施、5350盏路灯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四是开展市政基础设施修复工作。修复市政道路6069.16平方米,更换井盖、雨水箅子约450个,景观沟、消水河清淤849立方米,新划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1100平方米、交通标线5430平方米,安装树池格栅377个、安装安全隔离墩312根,彩绘配电箱184个。新建临时停车场3座。五是开展园林绿化提升。对现有绿化进行裸土覆盖以及补植补种35.5万株地被、2650平方米草坪,对县城重要节点进行绿化美化、花卉点缀,设置花墙、花柱、立体花架花篮45个等。

2.美丽县城建设扮靓城市。对应美丽县城建设的五大要素,按照特色、产业、生态、干净、智慧的指标要求,共计划完成建设项目51个,总投资24.64亿元,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投资10.7亿元。宁新路、双拥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已完成,腾飞路、纬四路东段经一路道路项目、绿化补植补种及提升工程加紧推进。

3.扎实推进城镇住房改造项目。扎实推进20172019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到户改造完成3203户,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1个,其中,38个全面完成,14个正在扫尾和验收阶段,9个项目即将开工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工建设865户即将开工建设2019年、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基本建成,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3个小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全面开工建设,已完成改造2个小区。

4.加强一水两污运营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县域内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二是理顺截污治污体系的运营、管理、考核、付费等机制三是顺利推进洱源县洱海流域城镇污水管网改造和城镇污水集中收集率提升两年行动计划。开展312个水质水量监测,完成县城建成区及流域集镇、周边典型村庄排水管网初步排查工作,对管网错接、破损等情况及时整改完善。完成5条道路管道清淤、清障119段,6.63公里。完成6条市政道路配套新建排水管网3.6公里,并将于11月底实现2021年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力争年底前开工建设洱源县城截污治污体系提升改造工程、右所镇集镇区截污治污体系改造工程(一期)、洱源县入洱海河流(县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四是近期供水规模1.5万吨/的洱源县第二自来水厂建成并实现安全供水。

5.统筹推进5·21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9个灾后恢复重建的工程中民房恢复重建任务1960户已全部开工,竣工1834户,将加快督促施工进度,确保年底前全部竣工。黑潓江洱源段治理工程等8个工程,力争年底前实现全部开工。

6.其他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得到有效落实。组织新一轮规划修编工作县城老城区历史文化街区申报材料编制工作。委托第三方开展了消防安全评估二是兴源花园烂尾楼项目复工复产。三是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四是深化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管道燃气和瓶装燃气的日常监督和巡查。五是积极投入抢险救灾。六是人防建设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是顺利办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复及信访处置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1.行政单位: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其他事业单位:洱源县截污治污管理服务中心(并入主管局核算)。本单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财务室、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股、人民防空管理股、基本建设管理股、城市建设管理股、村镇建设管理股、供排水管理股、综合执法股、公用事业管理股、园林绿化管理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1年度收入合计1,590.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0.1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6753.04万元,下降80.94%,主要原因:2022年开始财政一体化新系统上线,2021年我单位未使用完指标被财政全部收回,未结转至2022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1年度支出合计7,616.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55万元,占总支出的3.59%;项目支出7,343.38万元,占总支出的96.4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265.32,增长42.33%,主要原因:2021年我县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创卫”城实施了大量项目,相对应的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3.5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65万元,下降7.02%,主要原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额较2020年下降。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6.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10%,年人均工资16.43万元/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0%,年人均公用经费1.8万元/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343.3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85.97万元,增长45.2%,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我县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创卫”城实施了大量项目,对应的项目支出增加;二是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21年项目进度快,加大了项目资金的支付2021年我局开展和开支的重大项目具体如下:一是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项目551.24万元,主要实施的项目包含绿化补植补植、园林绿化托管、环境卫生托管、路灯电费托管、公厕、洗手台设施运营经费等支出。二是节能环保支出12.2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截污治污中心运营经费。三是城乡社区支出2394.62万元,主要支付2020年排水防涝项目支出161.04万元,文碧路南延长线项目贷款2021年第二至第四季度利息95.2万元,县城路灯托管电费70万元,2020年公厕省级补助资金支出10万元,县城腾飞路提升改造工程(一期)项目支出7.25万元,洱源县第二自来水厂供水工程贷款2021年第一季度利息支出19.54万元,乔后镇生活垃圾应急处置补助资金7.29万元,洱源县润源水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支出2000万元,美丽县城建设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经费支出24.3万元。四是农林水支出164万元,主要偿还拖欠民营中小企业欠款。五是住房保障支出4171.28万元,主要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1371.81万元,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支出1686万元,老旧小区改造项目409.25万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704.22万元。六是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0万元,主要实施“9.13”大型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程。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16.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654.32万元,增长53.49%,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我县“创卫”城实施了大量项目,对应的项目支出增加;二是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21年项目进度快,加大了项目资金的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中行政事业职工养老保险支付20.69万元,职业年金支付4.56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64.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以及“创卫”项目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付6.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付0.2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6.42万元“创卫”项目支出551.24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9.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8%。主要用于局下属截污治污中心人员保障经费、洱海保护治理项目及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项目使用。其中截污治污中心人员保障经费支出46.91万元,截污治污中心运营经费支出12.25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583.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91%。主要用于支付局机关人员保障经费项目经费支出,其中局机关人员保障经费188.55万元2020年排水防涝项目支出161.04万元,文碧路南延长线项目贷款2021年第二至第四季度利息95.2万元,县城路灯托管电费70万元,2020年公厕省级补助资金支出10万元,县城腾飞路提升改造工程(一期)项目支出7.25万元,洱源县第二自来水厂供水工程贷款2021年第一季度利息支出19.54万元,乔后镇生活垃圾应急处置补助资金7.29万元,洱源县润源水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支出2000万元,美丽县城建设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经费支出24.3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64.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5%。主要用于偿还拖欠民营中小企业欠款164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171.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76%。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其中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1371.81万元,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支出1686万元,老旧小区改造项目409.25万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704.22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6%。主要用于“9.13”大型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应急抢险经费支出50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70万元,支出决算为2.03万元,完成预算的35.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7.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完成预算的0.8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次数减少,接待支出减少,且部分公务接待费用未支出成功。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07万元,增长3.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9万元,增长4.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34.6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为我单位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长,维修次数较多,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9万元,占98.32%;公务接待费支出0.03万元,占1.6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0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41万元,下降39.12%,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厉行节约,降低了办公成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资产总额11391.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289.16万元,固定资产72.2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30.0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687.3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3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1391.42 

11289.16 

72.23 

67.07 

 

5.16 

 

 

30.03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753.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753.8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我局2021年实施的重大项目分别是:

(一)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项目551.24万元,主要实施的项目包含绿化补植补植、园林绿化托管、环境卫生托管、路灯电费托管、公厕、洗手台设施运营经费等支出。(是进一步完善县域内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二是理顺截污治污体系的运营、管理、考核、付费等机制三是顺利推进洱源县洱海流域城镇污水管网改造和城镇污水集中收集率提升两年行动计划。开展312个水质水量监测,完成县城建成区及流域集镇、周边典型村庄排水管网初步排查工作,对管网错接、破损等情况及时整改完善。完成5条道路管道清淤、清障119段,6.63公里。完成6条市政道路配套新建排水管网3.6公里,并将于11月底实现2021年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力争年底前开工建设洱源县城截污治污体系提升改造工程、右所镇集镇区截污治污体系改造工程(一期)、洱源县入洱海河流(县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四是近期供水规模1.5万吨/的洱源县第二自来水厂建成并实现安全供水。继续扎实推进2017—2019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到户改造完成3203户,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1个,其中,38个全面完成,14个正在扫尾和验收阶段,9个项目即将开工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工建设865户即将开工建设2019年、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基本建成,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3个小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全面开工建设,已完成改造2个小区。(四)是继续推进县城环境提升,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县城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场化托管运营。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1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万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万元,未缴入财政专户资金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监督索引号5329300053330030111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