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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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8-27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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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洱源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洱源县公安局概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人民警察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承担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职责。具体是人口管理、治安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禁毒管理,预防和打击种类违法犯罪活动,各项安全警卫工作,社会热难点问题和一切不安定因素的掌握、分析、管理、控制。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以来,洱源县公安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全国全省全州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主线工作任务来抓,持续深入推进政治安全保卫、风险化解、严打犯罪、公共安全治理、整体社会防控“五场战”,全力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坚决确保实现了“五个坚决防止、三个确保”工作目标。认真细致落实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及州公安局“1997”工作要求,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为洱源县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1.扎实有效维护了国家安全稳定。一是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和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安全责任制。认真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重点人的管控工作,确保不发生传播极端思想及串联滋事行为。二是全面强化网上网下斗争。强化网安技侦手段应用,及时发现和查处网络政治谣言、串联煽动滋事、网络舆情炒作等违法犯罪行为。三是深入推进“净网2019”专项行动。四是深入开展战时表彰。根据大庆安保阶段进展和公安部、省公安厅、州公安局主题实践活动安排,结合洱源公安实际,激励全体参战民警奋勇投身大庆安保维稳工作。五是圆满完成十九大安保维稳任务。洱源县公安局始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工作作为2019年主线任务来抓,年初开始谋划部署,通过全力上下共同努力,日夜坚守奋战,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坚决实现了“五个坚决防止、三个确保”工作目标。

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一是不断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有‘ 伞’必打”的总要求,认真抓实中央第20督导组督导云南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二是认真组织开展线索摸排,切实做到线索“查实有结果、查否有依据”。三是不断强化案件侦办、破网打伞和宣传发动。先后成立多个专案组开展专案侦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3.反恐防恐斗争扎实有力。洱源县公安局压实各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反恐怖工作党政同责实施意见和各成员单位反恐责任。制定《洱源县涉恐情报信息研判会商机制》,强化情报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提升预知预警预防能力。

4.禁毒人民战争持续深入。洱源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禁毒人民战争的工作部署要求,严格围绕禁毒“02361”目标,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吸毒人已全部纳入网格化管理,未发现发生贩毒外流、吸毒人员脱失和涉毒肇事肇祸情况。

5.命案侦防工作不断强化。坚持“命案必破”和“命案可防”的理念,强化命案防控,坚决确保“民转刑”案件稳中有降。加大现行命案侦破力度,严格落实公安机关命案侦破工作机制,确保命案全破、快侦快破。强化命案积案攻坚,力争攻破一批命案积案。

6.突出违法犯罪打击整治有力有效。一是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格落实《大理州公安机关深化“盗抢骗”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防控工作20条意见》,把打击整治盗抢骗违法犯罪放在突出的位置,不断开展打击整治盗抢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二是加强重点部位场所整治。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常态化加强行业场所治安整治,全力净化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三是严厉打击黄赌违法犯罪。持续开展深化打击整治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现了发案少、秩序好、破案快、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

7.社会风险防控不断筑牢。一是深入开展各类社会风险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制定下发《洱源县公安局关于深入扎实开展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通知》《洱源县公安局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切实防范“民转刑”命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和排查发现化解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工作机制;按照全州公安机关国庆7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的安排和州局指挥中心相关工作要求,县局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洱源县公安局关于深入扎实开展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通知》,从全面排查、登记造册、研判分析、分类化解、落实责任、动态管控等方面明确了具体措施和工作责任。二是严打经济领域违法犯罪。依托“云端”打击主战模式,认真对辖区经济犯罪的态势进行分析研判,全力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三年专项行动”和涉烟、涉税、网络传销打击行动。三是认真落实重点群体及重点人管控措施,强化网上布控、情报收集、动态掌控及教育引导,未发生重点群体、重点人员到州赴省进京上访情况,未发生重点群体串联煽动、聚集维权、非法上访事件。四是深入推进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五是不断完善应急处突机制。修订完善了《洱源县公安局局机关值班备勤及指挥长工作制度》,坚持值班局领导任指挥长的调度模式基础上,强化了值班备勤、指挥调度等方面的纪律要求,确保一旦有事,各部门警力快速反应。

8.交通安全管理和秩序整治持续抓牢。一是紧紧围绕“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目标,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分析预判,突出源头管理、隐患治理、路面管控重点,深入落实事故防控各项措施,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二是认真组织开展了无牌无证机动车专项整治、整治小型客车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酒驾醉驾常态治理等系列行动,形成严查严管高压态势,推动交通秩序持续好转。三是进一步加强“五小工程”和“两站两员”建设,深入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四是重点加强对214国道、腾飞路、小洱线、宁新路等主要道路的巡逻管控,提高路面执勤密度和民警管事率。

9.监所安全管理不断抓牢。坚持以监所安全为核心,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统领,切实配强监所管理力量,不断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加强监所软硬件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应急方案和应急演练,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打造过硬监所队伍,从严从实从细抓实各项监所安全管理工作,牢牢守住监所安全红线。

10.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保障有力。一是不断深入开展脱贫攻坚。持续深入开展“挂包帮、 转走访”活动,民警严格落实挂包责任,加强对困难群众的帮扶力度。二是积极投入洱海保护治理。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党委政府全面推进洱海保护治理与流域生态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实河(湖)长责任制和“三清洁”工作,强化联合联动执法,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全力做好洱海保护治理“三禁四推”过程中的社会面维稳工作,努力为洱海保护治理与流域生态建设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三是持续推进旅游市场治安秩序整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洱源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洱源县公安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9人。其中:行政编制24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25辆,公务用车保有量25辆;其他车辆22辆,分别是警用两轮摩托10辆,警用巡逻电瓶车1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公安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5,575.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85.42万元,占总收入的98.3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9.62万元,占总收入的1.61%。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048.78万元,下降15.83%。主要原因一是因县级财政资金紧张,县级财政投入减少992.51万元,二是办案协作经费减少56.27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公安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5,89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64.19万元,占总支出的74.04%;项目支出1,530.04万元,占总支出的25.9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685.47万元,下降10.42%。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导致部分款项不能及时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64.1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151.63万元,下降20.88%。主要原因一是因财政资金紧张,导致685.47万元款项不能及时支付;二是项目支出增加466.16万元,综合两方面导致基本支出减少1151.63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21%。人均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为2.75万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30.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66.16万元,增长43.82%,主要原因是辅警人员工资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为:

1、市场监督管理专项0.09万元,用于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支出。

2、其他武装警察部队支出20万元,用于武警中队生活和医疗补助支出。

3、行政运行400万元,用于全局辅警人员工资支出。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00.92万元,用于茈碧湖派出、看守所工程建设支出。

5、信息化建设70万元,用于平安城市建设卡口租费支出。

6、执法办案111.03万元,用于开展执法办案业务经费支出。

7、其他公安支出126万元,用于公安装备建设支出。

8、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万元,用于“扫黑除恶”工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公安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04.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8%。与上年对比减少625.37万元,下降9.7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导致部分款项不能及时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5,083.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57%。主要用于公用经费及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2.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1%。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及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09.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公安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84.99万元,支出决算为51.18万元,完成预算的5.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0.23万元,完成预算的5.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5万元,完成预算的5.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继续加大厉行节约力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6.60万元,下降11.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95万元,下降10.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4万元,下降40.3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继续加大厉行节约力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23万元,占98.14%;公务接待费支出0.95万元,占1.8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的情况发生。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0.2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5辆。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出差、巡逻、处突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9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公安机关到我局工作期间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洱源县公安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0.7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36.3万元,下降45.12%,主要原因是一方面财政拨款减少,部分款项未支付;另一方面加大厉行节约,单位办公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洱源县公安局资产总额8620.6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79.12万元,固定资产5451.0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90.5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74.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069.99万元,固定资产增加2597.8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减少2195.72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83项,账面原值210.8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620.68

2979.12

5451.06

4697.06

547.15

0

206.85

0

190.5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21.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06.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按照年初部门绩效自评方案的要求,认真对绩效进行全面测评,发现问题和不足之处及时进行整改,年度自评情况良好。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监督索引号53293001731201111

附件:洱源县公安局表20200827040108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