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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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8-28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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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国家建设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责任。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人民防空的相关政策、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贯彻落实房屋交易政策,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3.负责建设行业科研、科技推广应用,行业地方标准的制定、审定、颁布和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城乡规划管理、发展战略研究和规划、测绘的监督管理。

5.负责制定全县规划建设行业的科技发展、技术政策和管理措施,并贯彻落实。

6.负责规划建设及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参与经费的管理。

7.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规范城镇和乡村建设的责任。

8.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9.承担数字城市、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工作。

10.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抗震设防等监管责任。

11.统筹全县城乡区域内专项规划(含重大项目选址)的编制、实施。

12.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全县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规划、列级、审查、报批工作。

13.依法查处违反人民防空、违反城乡规划编制、建设的违法行为。

14.组织人民防空、城市防洪等战时防空袭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工作。

15.组织开展城乡规划建设、人民防空等宣传教育工作。

16.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种植管护及公园建设和管理工作。

17.负责县城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负责县城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基础设施的维护、改造和管理工作。

18.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9.行政审批事项

1)市政公用运营企业经营许可。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燃气换瓶点、气化站经营许可证。

4)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6)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7)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审验。

8)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批准书核发。

9)施工企业准入登记。

10)州级权限内房屋建设工程及市政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批。

11)工程建设项目报建。

1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3)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14)建设工程招标备案。

15)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1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抓实安居工程,促进住房保障管理与建设。一是推进保障性住房工程。2008-2015年我县共新建保障性住房3810套,其中: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1032套,目前,730套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其余302套正在组织验收。二是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截至当前2017年棚改任务1164户已全面开工,基本建成517户,部分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开工建设;2018年棚改任务1255户已全面开工、基本建成611户,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已开工3个并完成2个项目建设,21个项目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2019年棚改任务数600户,截至目前,已完成19个小区住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并进行7个小区招投标工作,开工600户,基本建成116户。

聚焦村镇建设,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一是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扎实推进4类重点对象和非四类对象动态新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开展危房存量清零任务。二是抓好省级示范村建设和传统村落保护开发和建设工作。截至目前,2015年和2016年实施的11个省级示范村中,开工11个,竣工8个,其他3个示范村正在建设中。同时,抓好7个传统村落保护开发和建设工作,目前已竣工1个村。三是深入开展“挂包帮、转走访”活动以及三清洁活动。全体干部职工多次深入挂钩村、挂包户,开展脱贫攻坚大走访、大调研,帮助解决困难,加大政策的宣传,切实助力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役。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全面夯实发展基础。一是加快县城市政道路路网建设2019年来,积极推进文碧路南延长线、纬二路、温泉六路等扫尾工作,加快实施纬五路西段、纬四路、纬二路连接线(文碧路北段)、钟凤路等项目建设,推进“厕所革命”,不断完善县城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二是推进两污设施建设,加强市政雨污管网建设及改造,切实助力洱海保护治理。目前,洱源县第二自来水厂供水工程完成产值约4600万元;洱源县洱海流域集镇生活垃圾收运设施项目完成投资936万元;洱源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项目正在外部专修,处理设备安装完毕,待调试。三是积极推进“双百工程”。截至目前,新建良缘泉、文心泉、状元泉3个温泉景观景点,均已完成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具备休闲、观赏、泡脚养生等功能。

抓实规范管理,不断优化服务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强人民防空管理。2019年审批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2个,面积20625.4平方米,审批人防易地建设项目3个,面积15286.25平方米,收取易地建设费107003.75元 ,做到应收尽收;圆满开展“9.18”防空警报试鸣活动和防空袭演练工作。二是加强环卫绿化管理。继续实施洱源县城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场化运营,目前清扫保洁总面积823592.01平方米;规范垃圾处理场运营管理,截至11月底,共处理垃圾34131.17吨;于2019730日起在非洲猪瘟防控期间开展餐厨垃圾应急收集、运输、处置工作。三是加强污水处理管理。自201911日起,洱源县城污水处理厂和洱源县邓川污水处理厂移交洱源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运营。同时,成立洱源县洱海流域截污治污管理服务中心,每月不定期对我县洱海流域6镇乡辖区内的12座城镇污水处理厂,124座村落污水处理站进行监督检查。四是加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加强广告审批管理、占道挖掘审批等工作,大力加强县城市容秩序治理,截目前机动车乱停乱放、渣土运输泼洒、乱贴小广告、占道经营等市容乱象得到有效治理,县城市容秩序逐渐好转。

城乡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截至当前截至,绿地率33.47%,绿化覆盖率38.49%,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进一步巩固省级园林县城创建成果及文明县城创建成果,为建设生态宜居幸福洱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抓牢作风建设,政务服务工作取得实效。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优化营商环境。二是推进住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治维稳、安全生产、依法治县、反恐怖等工作,确保建设领域和行业稳定。三是高效办理人大政协提案。2019年接到政协提案主办件30件,目前已全面完成办理,面商面复率100%,满意率100%。四是着力化解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共解决处理信访事件24件(不含来电、来访),其中信访系统8件、问政洱源6件、其他10件。防范、化解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我局的各项工作在稳定中发展和提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行政单位为: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洱源县截污治污管理服务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其他事业单位为:洱源县园林绿化管理局、洱源县环境卫生管理站、洱源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洱源县房地产管理所。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洱源县建筑设计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25辆,其中:公用车1辆,特种业务洒水车3辆,环卫垃圾车2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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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9,759.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59.3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7134.4万元,同比下降73%。主要原因分析是项目资金较2018年有所减少,棚户区改造中央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018年下达20000万元,但在2019年未安排。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21,128.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4.28万元,占总支出的4.61%;项目支出20,154.49万元,占总支出的95.3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4406.57万元,同比增长26%,主要原因一是棚户区改造项目按照县级下发的实施方案内容,2019年年内加大了棚户区改造中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2016年、2017年、2018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的住房改造项目的资金拨付力度,2016年、2017年、2018年住房改造项目大部分已基本完工;二是洱海保护治理项目顺利有序推进,2019年内已基本完成项目建设内容,上级下达资金95%以上的形成拨付,综上所述2019年支出较2018年大幅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74.2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6.87万元,与上年同期减少11%,主要原因是2019年政府机构改革,我局内设规划局职能职责和人员共6人划入自然资源局,年内我局有在职人员退休等情况,导致人员经费较2018年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8.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1.45%。人均工资支出12.11万元,人均公用经费3.3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154.49万元。与上年对比4523.44万元,同比增长28%,主要原因一是棚户区改造项目按照县级下发的实施方案内容,2019年年内加大了棚户区改造中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2016年、2017年、2018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的住房改造项目的资金拨付力度,2016年、2017年、2018年住房改造项目大部分已基本完工;二是洱海保护治理项目顺利有序推进,2019年内已基本完成项目建设内容,上级下达资金95%以上的形成拨付,综上所述2019年支出较2018年大幅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一是洱海保护。主要实施的项目包含洱海流域集镇生活垃圾收运设施项目;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2018年第二污厂及管网工程,项目支出数为2629.11万元。二是生态功能区保护项目。主要实施的项目是洱源县城环境卫生托管运营项目、洱源县城园林绿化托管项目、洱源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托管运营项目,项目支出数为350万元;三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包含城乡社区环境卫生)。主要实施的项目是城市公厕建设项目、县城路灯托管运营项目及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项目,项目支出数为290万元;四是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实施的项目是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目,支出数为:10210.3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64.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46%。与上年对比增加2969.94万元,同比增长26%。主要原因2019年财政对我局的投入较以前年度有了大幅度的提升,主要是在项目建设上大幅度的增加,项目资金能及时有序的拨付,所以出现2019年较上年在项目资金拨付上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7.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纳。分别是行政事业职工养老保险支付87.78万元,职业年金支付7.65万元,退休人员安家费0.51万元,遗属生活补助1.58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0.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付情况是行政单位医疗支付19.08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付27.4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3.58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003.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76%。主要用于局下属截污治污中心人员保障经费、洱海保护治理项目及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项目使用。具体支付情况是截污治污中心人员保障经费支出23.92万元,洱海保护治理项目(3个)经费支出2629.11万元,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项目(3)支出350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072.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2%。主要用于支付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房管所,城管执法大队,质监站,环卫站,园林局人员保障经费782.69万元;省级公厕建设资金支出10万元,2019年上半年路灯电费支付30万元;支付中小企业欠款250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220.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66%。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保障房租赁补贴支出及保障房维护和管理支出。分别是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10003万元,保障房租赁补贴支出17.9万元,保障房维护和管理支出200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环卫和园林的车辆已经托管,产生的燃油费,维修维护费由托管公司支付。二,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三公经费的使用规定,没有函、通知的一律不接待。已发生的接待,由接待对象按标准交纳伙食费。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73.66万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3.11万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5万元,下降10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一是环卫和园林的车辆已经托管,产生的燃油费,维修维护费由托管公司支付。二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三公经费的使用规定,没有函、通知的一律不接待。已发生的接待,由接待对象按标准交纳伙食费;三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工人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19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人员,因此不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2019年我局无发生新购置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2019年我单位环卫,园林绿化车辆已经托管运营公司,产生的燃油费,车辆运行维修维护费由托管公司支付。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8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0.02万元,同比增长192%,主要原因办公成本增加,办公耗材和办公设备维修费用增加导致。部门及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全系统正常办公使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15125.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095.96万元,固定资产956.9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72.7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604.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8535.79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15.1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46.47万元,其他资产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5125.69

14095.96

956.97

215.58

595.5

145.49

72.7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289.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8.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131.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我局2019年实施的重大建设项目有11项,主要包括一是洱海保护。主要实施的项目包含洱海流域集镇生活垃圾收运设施项目、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2018年第二污厂及管网工程;二是生态功能区保护项目。主要实施的项目是洱源县城环境卫生托管运营项目、洱源县城园林绿化托管项目、洱源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托管运营项目;三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包含城乡社区环境卫生)。主要实施的项目是城市公厕建设项目、县城路灯托管运营项目及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项目;四是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实施的项目是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目。根据年初州县下达的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及完成时限,我局严格按照项目实施的可研批复及相关的文件要求,各项目正在有序地推进。按照项目建设的绩效目标申报情况,2019年我局已完成项目建设的绩效目标,并完成上级各部门的年终工作考核,对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结果为满意,我局自评结果为85分以上。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监督索引号53293000533301111


附件: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