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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1-03-05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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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洱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洱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三部分 洱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一部分 洱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森林警察大队是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多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林业、公安部门的领导下,森林警察大队和广大森林警察民警牢记“以警为荣,以林为业”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忠实履行法律职责,有力的打击了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为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主要职责有:1、负责保护洱源县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态安全;维护全县林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林业生产发展。2、依法保护洱源县辖区内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履行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洱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为原来的洱源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机构改革后单位名称变更,划归洱源县公安局统一管理。财务独立核算,仍属于洱源县一级预算单位,人员编制23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独立核算预决算。洱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工室、法制股、刑事侦察中队、治安中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近年我单位在县林业局、公安局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我县发展大局,加强、强化队伍建设,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推进森林公安工作,积极开展一系列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依法治火,加大查处森林火灾案件的力度;持续开展森林资源管理执法全覆盖工作;扎实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开展洱海保护治理及流域转型重点工作等工作。维护了林区秩序稳定,在构建和谐洱源、生态洱源和洱源县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67.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67.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20年度部门财务总收入458.0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67万元,主要原因:20203月工资晋级晋档,2021年预算基本工资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67.7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67.7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67.72万元(本级财力467.7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58.05万元,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67万元,主要原因:20203月工资晋级晋档,2021年预算基本工资较上年有所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67.7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67.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7.7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67万元,主要原因:20203月工资晋级晋档,2021年预算基本工资较上年有所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我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67.72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组具体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9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补助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3.6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补助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0.7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30213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执法与监督支出395.3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职工基本工资80.38万元,津贴补贴150.28万元,改革性补贴(2017年提高标准部分)24.36万元,绩效考核奖励(2017年提高标准部分)13.20万元,住房公积金28.40万元,乡镇工作岗位津贴4.68万元,十三月工资6.70万元,工伤保险0.35万元,其他工作福利支出18.74万元,日常运行公用经费44.95万元,公务用车改革补贴19.80万元,工会经费3.50万元,独生子女费0.024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我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67.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7.7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组具体为:

1301工资福利支出399.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9.4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1基本工资支出8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3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2津贴补贴支出179.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3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3奖金支出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7绩效工资1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7.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9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3住房公积金2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68.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01办公费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02印刷费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04手续费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05水费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06电费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07邮电费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11差旅费15.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13维修(护)费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17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26劳务费3.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28工会经费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39其他交通费1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中:基本支出0.0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我部门无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省、州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省、州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四)政府性基金事项

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2021年预算批复我部门基本支出467.72万元,较上年增加9.67万元,增长2.11%。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截止2021年预算取数时点,全部门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人员工资晋档晋级,造成增量。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2021年度预算批复我部门项目支出0万元,2020年预算批复我部门项目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无变化。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洱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6.3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1.2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洱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原因是我单位2020-2021年都不涉及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洱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6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1.49%,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15次,预计共接待1575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洱源县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洱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7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1.0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7万元,较上年增减少0.1万元,下降1.0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公务用车管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加大执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民警执法能力和水平,提高执法质量,对办案质量进行把关,做到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2.继续抓好扫黑除恶工作,巩固和建设扫黑除恶成果。

3.继续保持严打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

4.扎实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

5.开展洱海保护治理及流域转型工作。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我部门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5.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6.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8.4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2021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8.45万元,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0.9万元减少2.4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统一压缩部门公用经费用于基本民生支出,故一般公用经费较2020年调减。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洱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洱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我部门无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93001131200111

 附件:洱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部门预算公开表20210305034158046

       洱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