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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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9-02-13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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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洱源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洱源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洱源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人民警察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承担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职责。具体是人口管理、治安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禁毒管理,预防和打击种类违法犯罪活动,各项安全警卫工作,社会热难点问题和一切不安定因素的掌握、分析、管理、控制。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现设行政机构1个,内设25个科所队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以来,洱源县公安局在州公安局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及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全省州市公安局长会议、全州县市公安局长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州公安局“1996”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公安工作,实现了队伍绝对安全,实现了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了全县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一是认真抓实维护稳定工作,安全屏障不断筑牢。国保基础工作不断夯实。切实加强对17种国保工作对象及新组织、新领域和新群体的基础调查,强化秘密力量建设,强化情报收集研判及重点人管控工作,确保打牢维护国家安全的根本基础。今年以来,上报《国保信息》36期,打造国保秘密力量5人,列控意识形态领域重点人1人,列控国保工作对象2人,未发现危害国家安全方面的问题隐患。反恐防恐工作持续加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反恐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开展“防回流”、“防渗透”工作,认真抓实涉恐隐患排查、情报信息收集、秘密力量建设、涉恐重点关注人员清查及反恐应急演练工作,认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新六进”宣传活动,加大对反恐成员单位和重点单位的督导检查力度,坚持对党政机关、车站、码头、医院、学校等重要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持续采取车巡和步巡的方式开展常态化武装巡逻。2018年在全县重点区域和部位布建4名特情,报送情报信息4条,在客运、餐饮、物流寄递、住宿等行业布建信息员600余名;对全县18个加油站开展检查8次,对部分反恐成员单位和重点单位开展督导检查12次,检查单位80余家次,下发整改通知书21份;发现涉恐隐患8处,当场提出整改并整改完毕5处,责令限期整改3处;共收集情报线索8条,均已全部核实。涉藏维稳工作扎实有力。认真抓实敏感期各项涉藏维稳工作,按要求启动社会治安等级防控勤务,成立工作专班,落实安全隐患排查、重点人管控、防自焚等各项措施,确保了藏区安全稳定。坚持抓好藏族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认真落实常住藏族人口的日常教育管理措施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执行外来藏族人员排查制度,2018年以来进入洱源县外来藏族人员9566人,排查9566人,实现了人员底数、身份信息、活动情况掌控到位。反邪教工作深入开展抓实意识形态重点人员管控工作,加大对邪教组织及对社会有害气功组织的斗争力度,认真开展“敲门行动”回头看及打击网上违法活动专项行动,对在册44名邪教人员全面入户走访,加强日常管控,强化教育转化,及时掌握思想状况及现实活动情况,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截至目前,全县无有组织的邪教团体,无聚集性邪教活动,未发生涉邪教案事件。非政府组织及“三非”人员管理有效推进。深入开展非政府组织排查,依法进行登记备案,加强对县内2个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监督管理,严防渗透破坏活动,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深入辖区对居留外国人及“三非”人员全面排查,确保县内外国人情况全面掌控到位,截至目前,常住县内的境外人员为18人(缅甸籍15人、柬埔寨籍1人、老挝籍1人、韩国籍1人)、“三非”人员11人,已全部纳入派出所实有人口管理,今年共查处“三非”案件99人。

二是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洱源县委、县人民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立县委书记李洋,县委副书记、县长丁洪涛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年内召开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会议2次,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2次,全县扫黑除恶工作有序推进。洱源县公安局党委始终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要求,坚持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及时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洱源县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局主要领导多次组织各警种召开工作会议及案情分析会议,认真研究工作推进措施,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宣传发动有力有效。深入辖区村组发动群众,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媒体,多渠道进行宣传。通过广播、电视宣传2次,微信、微博等媒体宣传2次,印制并张贴发放宣传资料18000余份;于78日开展“3·28”案件犯罪现场公开指认工作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于927日以邓川镇“渔潭会”物资交流会为契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发动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斗争,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营造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线索摸排全面铺开。严格落实《大理州公安机关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核查工作规定》,全面开展线索摸排,做到所有线索“查实有结果、查否有依据”。共摸排收集涉黑涉恶线索18条,其中重复线索1条,属涉恶线索正在侦办1条,移送起诉1条,查否10条,上报阶段性报告2条,正在核实3条。侦查打击扎实有力。在深入摸排线索及分析研判基础上,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抓住时机及时收网,将恶势力团伙案件确定为专案办理。目前已办理专案2起,共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30人,提请县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5人,已执行25人,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1人,治安处罚1人,1起案件已于79日移送起诉至县检察院,另1起案件正在侦办中。工作保障支持到位。分别抽调刑侦大队3名民警,禁毒大队、经侦大队、法制大队1名民警充实到县局扫黑办成立扫黑除恶专班;县政府安排扫黑除恶工作经费10万元,县扫黑办安排工作经费5万元,县局先期拨付工作经费5万元,保障了扫黑除恶工作有序推进。沟通协调不断加强。加强对县扫黑办的工作汇报,加强与纪检监察及检、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召开专案案情分析会议10次,参加公、检、法联席会议1次,统一思想认识,把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贯彻到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的每个环节,形成扫黑除恶的整体合力。

三是扎实开展严打整治工作,平安洱源建设深入推进。扎实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整治、缉枪治爆、打零收戒、“三打击一整治”、“深化打击整治赌博违法犯罪”、破案攻坚、“鹰眼一号”等专项行动,持续深入推进第四轮禁毒人民战争,切实加大对治安混乱地区、治安复杂场所的整治力度,坚持快破大案、多破小案,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违法犯罪,破获了一批系列案件,打掉了一些犯罪团伙,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年以来,共立各类刑事案件540起,破案28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29人;共受理治安案件798起,查处709起,结案707起,查处违法人员882人。刑事犯罪打击成效明显。共立刑侦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448起,破案193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122人,抓获逃犯26名。其中立命案3起,破3起,连续11年保持命案全破;立盗窃、抢夺、诈骗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四类犯罪案件401起,破案142起,完成跨省“盗抢骗”案件层报战果7起,抓获四类案件犯罪嫌疑人48人,其中利用现场DNA比中抓获4人,移送起诉20人,已判决19人;破获涉枪犯罪案件2起,其中非法制造枪支案件1起、非法买卖枪支案件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移送起诉1人,移交新疆警方办理1起,收缴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3支,其余枪支3支。涉毒违法犯罪打处扎实有效。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27起,其中大宗贩毒案件8起,零星贩毒案件18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9人,移送起诉16人;共缴获各类毒品34772.57克,完成任务数35kg99.35%;共查处涉毒违法人员202人,完成任务数200人的101%,其中强制隔离戒毒67人,社区戒毒110人;共收戒病残吸毒人员25人,完成任务数34人的73.5%治安管理工作持续抓牢。立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36起,破案3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7人;受理治安案件798起,查处709起,结案707起,查处违法人员882人,其中查处黄赌案件138件,捣毁聚众赌博窝点25个,处罚涉黄涉赌违法人员470人,收缴罚没赌资300万元;未发生因“黄赌”“食药环”等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工作不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被上级媒体曝光的问题。经济犯罪侦防有力推进。共立经济犯罪案件11起,破案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与烟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查处涉烟行政案件105起,收缴初烤烟叶374公斤、卷烟6910.3条。认真抓实金融风险隐患排查处置、非法集资和网络传销犯罪打击工作,落实涉众型经济犯罪利益受损群体的管控措施,不断健全完善情报收集、线索核查、联合联动等工作机制,目前县内未发现非法集资和网络传销案件,未发生涉众型经济犯罪利益受损群体串联煽动、规模聚集、非法上访事件。

四是切实加强公共安全管理,保持重大案事件零发生。交通安全管理抓牢抓实。深入抓好“丘北经验推广及县乡平安出行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五小工程”和“两站两员”建设,深入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认真落实“赶集日”催办制度,扎实开展周末集中统一行动、农村地区微型面包车和摩托车交通违法整治、打击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严查、严管、严处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防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共联合安监、交通、运政等部门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3次,排查出县内道路交通隐患24处,已整治15处,正在开展建设施工4处,由公路分局牵头上报县政府待整治5处;共完成平甸线、洱炼线及214国道共计152公里、148个路口的五小工程建设。共对县内运输企业开展联合检查5次,约谈企业法人3次,开展赶集日催办48次,切实督促责任单位和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共立破交通刑事案件1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9人;查处交通行政案件45800起,其中现场执法案件14534起(简易程序13257起,一般程序1277起),非现场执法案件31266起;共发生交通事故1842起,与去年同比上升7.09%,死亡18人,与去年同比下降14.28%,受伤563人,与去年同比下降4.4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37.5590万元,与去年同比上升6.83%。全县未发生一次致三人以上死亡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保持平稳。消防安全管理持续加强。以贯彻消防安全责任制为契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不断加强行业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严查严处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文物古建筑、连片村寨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地区、重点场所的排查,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共检查单位1055家,发现火灾隐患1211处,整改隐患1203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888份,处罚27家,罚款38.14万元,临时查封3家,责令三停6家;全县共发生火灾33起,同比下降5.7%,直接财产损失64.89万元,同比下降15.3%,未造成人员伤亡;共出动车辆62辆次,出动警力353人次,抢救被困人员1人,抢救财产价值30.4万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至2018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14人,其中:行政编制 214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1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214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27人。

车辆编制25辆,实有车辆2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927.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197.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730.1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5927.8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197.71万元,上年结转730.1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197.71万元(本级财力5197.7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927.8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5927.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97.71万元,项目支出730.18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警卫20万元;公安行政运行4364.97万元;执法办案25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0.28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43.5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3.48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5197.71万元,项目支出730.18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370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其中信息化70万元,执法办案110万元;业务装备费其他公安支出19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办案业务费用。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资金445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9年预算批复我单位警务辅助人员经费400万元,较上年度增加256万元,增幅178%。增加的原因如下:

1、上年度我局警务辅助人员经费为财政部分保障144万元。

2、本年度我局警务辅助人员经费为财政全额保障400万元。

(二)2019年预算批复我单位看守所在押人员生活补助经费25万元,较上年度增加4.6万元,增幅22.5%。增加的原因如下:

1、物价上涨。

2、在押人员生活保障标准提高。

(三)2019年预算批复我单位在职人员工资3827.84万元,较上年度增加326.44万元。增加的原因如下:

1、人民警察执勤岗位津贴标准提高

2、人民警察超时加班津贴标准提高。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12019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732.1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工作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相比上年度增加了38.34万元,增加原因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入运行经费增加;

22019年我单位“三公”预算经费为160.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41.6万元,与上年度一致,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为18.99万元,与上年度一致,无增减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监督索引号53293001731200111

附件2:洱源县公安局预算公开情况表20190213095539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