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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9-02-01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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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洱源县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洱源县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洱源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拟订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政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管理全县司法行政干部培训工作。

    3.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指导和监督各乡镇、各单位、各行业普法和法治宣传工作。

4.指导、管理全县律师工作、公证工作;指导全县法律顾问、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工作。

5.指导、管理、监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6.领导、管理、监督基层司法所工作。

    7.指导、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8.指导、管理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工作。

    9.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后勤物资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0.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整治工作;管理局机关、基层司法所、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洱源县司法局内设办公室、政工室、法制宣传股(加挂中共洱源县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基层管理股、社区矫正工作股(加挂社区矫正执法大队牌子)、律师公证管理股、司法鉴定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8个职能股、室、中心,及洱源县公证处、洱海源律师事务所2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司法局2018年年初实有在职人员31人,退休7人,遗属人员4人。执法执勤车1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中央、省、州、县政法工作会议、“十三五”规划要求及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作用,以务实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2.着力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治度建设,推动“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开展好“法律九进”“送法下乡”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

    3.加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统筹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建立符合县情、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乡镇、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服务室(点)建设,着力解决农村和民族贫困地区法律服务资源匮乏的问题,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困难或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和公平公正的法律服务。

     4.推进法律援助惠民工程。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降低门槛、扩大范围,深化特殊群体专项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宣传,扩展法律援助工作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切实抓好法律援助办理动态监控、案卷质量评查、文书格式规范化等工作。继续深化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法律服务援助工作,做实法律援助事业。

    5.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强化法律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警和预防化解机制,进一步强化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大调解格局”体系构建,法治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活生态,推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供给行政单位1个即洱源县司法局;部分供给事业单位2个即洱海源律师事务所和洱源县公证处。截止2018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洱源县司法局人员编37人,其中:行政编制 37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31人,其中:机关工勤1人,财政全供养 31人;退休干部7人,遗属4人;实有执法执勤车1辆。

    2.洱海源律师事务所在职人员编制3人,均为事业编制,年末实有在职人员3人,财政全供养 3人,无退离休人员,遗属1人。

    3.洱源县公证处在职人员编制4人,均为事业编制,年末实有在职人员4人,财政供养4人。退休干部2人,遗属2人。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63.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91.86万元,上年结转271.3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691.86万元,其中:司法局本年收入601.44万元,上年结转116.35万元;律师事务所本年收入41.94万元,无上年结转;公证处本年收入48.48万元,上年结转154.97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91.86万元,均为本级财力,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963.1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963.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6.86万元(司法局586.44万元,律师事务41.94万元,公证处48.48万元),项目支出286.32万元(司法局131.35万元,公证处154.97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部门预算总支出 963.18万元(含上年结转),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支出833.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23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部门预算总支出 963.18万元(含上年结转),其中:基本支出676.86万元,项目支出286.32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洱源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不涉及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洱源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不涉及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洱源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不涉及与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洱源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不涉及政府采购预算。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司法局部门预算收入963.18万元,比上年增长629.05万元增加334.13万元,增长53%

(一)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收入676.86万元,比上年基本支出预算收入455.28万元增加221.58万元,增长48.67%,主要原因工资的增加,工资性支出和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二)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收入15万元,比上年基本支出预算收入24万元减少9万元,增长37.5%,主要原因是2019年普法宣传经费、社区矫正经费减少。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三公”经费预算收入13.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6万元;上年预算收入13.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6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鉴于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监督索引号53293001731500111

附件2:洱源县司法局预算公开情况表20190201112137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