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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6-03-26   浏览次数:   【字体:

“三公”经费相关指标口径说明

一、基本定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预算口径。“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部门:洱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单位:万元

2015年预算数

2016年预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
(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
接待

合计

因公出国
(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
接待

小计

公务用
车购置

公务用
车运行

小计

公务用
车购置

公务用
车运行

9

 

 

 

5.4

3.6

9

 

 

 

5.4

3.6

 

 

洱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6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