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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洱源重点林区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实行封闭管理的通告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9日
  • 来源:洱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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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精神,认真落实省、州、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工作部署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针,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底线,切实提升我县重点林区防灾减灾能力,确保生物生态安全,确保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大理白族自治州野外用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州、县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要求,经洱源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苍山云弄峰自然保护区洱源县片区、罗坪山林区(鸟吊山自然保护区)、茈碧湖自然保护区、海西海自然保护区、西罗坪自然保护区、黑虎山自然保护区、马鞍山林区实行封闭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3100005312400,对苍山云弄峰自然保护区洱源县片区、罗坪山林区(鸟吊山自然保护区)、茈碧湖自然保护区、海西海自然保护区、西罗坪自然保护区、黑虎山自然保护区、马鞍山林区实行封闭管理。封闭管理区实行严格管控,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封闭管理区域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封闭管理区域

二、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国有林场管理局、森工单位,落实“林长制”、“网格化管理”职责,强化资源管护及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加强入山卡口值守和日常巡护,做好入山人员劝返工作。

三、群众发现擅自进入封闭管理区域的,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报告。对未经批准擅自进入封闭管理区域的,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责任。

四、本通告自202431日实施

森林火警报警电话:12119

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举报电话:0872-51229400872-5122937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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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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