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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8日
  • 来源:洱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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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社会,我局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依法治县的工作精神,对照中共洱源县委关于印发《法治洱源建设规划(2021-2025年)》、《洱源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和《中共洱源县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洱源县县直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清单〉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认真总结梳理全年工作开展情况,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

  我局通过党组(扩大)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学习传达了党的二十大精神。要求局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全面学习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丰富内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当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精心谋划,认真组织,迅速兴起学习贯彻热潮,并贯穿到工作全过程,体现在全方面。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动“放管服”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

  1.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积极推动资源、权限、服务下沉镇、乡,在82项自然资源领域涉土、涉林、涉矿等行政管理权限下放镇、乡,自然管理所机构职能编制划转镇、乡的基础上,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做好自然资源管理所人员委托镇(乡)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基层、综合执法,进一步强化镇(乡)执行主体地位,提升镇(乡)发展服务功能。全县自然资源管理所镇、乡共计下放行政专项执法编制数25名,实有20名,事业聘用人员数32名,机关工勤7名,公务员13名,临聘人员7名、我局共计79名。

2.保障重点项目、产业发展,提升服务管理。一是多渠道强化用地保障。2022年新增建设用地29.5469公顷,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和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积极推动帝亚吉欧酒业等产业项目规划建设和土地征收储备,为“生态立县、基础固县、农业稳县、康旅强县、改革活县”的发展思路。全面推进“土地整治项目”,2021年3月起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领导小组和指挥部成立以来,县指挥部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级相关部门和镇、村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大理州补充耕地三年行动(2020-2022)实施方案》,按照“找好水、选好地、布好局”的九字方针,攻坚克难,迎难而上,竭尽全力推进全域土地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实施了耕地“占补平衡”项目7个,预计产出水田指标2813亩,其中,已验收入库4个项目,产生水田指标982亩;已验收未入库3个项目,预计产生水田指标1831亩,已通过竣工终验正在准备入库工作。2022年全县出让(包括正在公告)土地2宗,37.388亩,合同金额0.1482亿元。二是合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2020年3月我局已完成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合并办理工作。并统筹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对于划拨土地,实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划拨决定书同步办理、同步核发;对于出让土地,在签订出让合同后,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优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积极推行建设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联合审查。为积极响应营商环境相关会议精神,对符合当前产业政策、相关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容缺受理。  

3.解决群众、企业最关心、最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优化营商环境,为民办实事、办好事。我局不动产中心主动担当,创新工作,积极服务。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共办理首次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业务3617件,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253件、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1194件、查(解)封登记118件,共颁发不动产权证书5126本,不动产登记证明1115份。一是硬件设施得到根本性改善,登记中心于2022年10月8日统一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并配置6个业务窗口、1个等候区,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提升了群众便利度。二是进一步压缩办结时限,已将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结时间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分别压缩至3个和1.5个工作日。三是持续创新服务,在2021年度推行“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业务的基础上,全面实施“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切实简化婚姻关系审查,推行开发企业承诺、权利人单方申请业务;与中国邮政合作,开展证书邮寄业务。四是切实加强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力度,彻底解决了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办证难”的兴苑小区等八个问题小区1060户的不动产登记难问题。五是积极完成数据整合扫尾工作,推进老土地、房产纸质登记档案整理、电子化移交,开展老土地、房产抵押档案的清理工作,为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及相关部门提供及时准确地查询服务。

(三)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矛盾纠纷预防调节,有序推进行政裁决,依法应对行政诉讼和复议

1.依法行政,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相关要求,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参加通用法律知识(新办证)司法培训,参加行政执法考试,2022年取得行政执法证38人,组织持证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轮训。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积极探索高效便民的行政执法方式,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方便群众、强化服务。规范自然资源管理秩序,严肃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县自然资源局严格实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实施行政处罚中,严格实行案件会审制度。经办人员完成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后,由执法监察机构负责人组织执法人员对案件进行会审,并提出会审意见。遇到案情复杂,难以定性的,及时咨询法律顾问。执法监察机构提出会审意见后报案件会审会再次会审,由局长组织局各股室进行集体讨论会审,最终确定会审意见后案件经办人员将案卷提交政策法规股进行法制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审核,审核后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认真听取行政相对人提出陈述和申辩的,做好书面记录,并进行认真审核。行政相对人申请听证的,依法配合做好听证工作。三是开展案卷评查。2022年我局分别参加了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县司法局组织的案卷评查。按照工作要求,我局梳理了2021年已已结案的涉及民营企业的行政处罚案卷。严格对照《国土资源执法案卷质量评查要点》(试行)、《云南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及《洱源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确定的标准,逐宗进行自检自查,发现、查找问题,并逐一进行记录。随后,由执法队推选出的办案经验丰富、办案时间长的执法人员再对上述卷宗逐宗进行评查。此次自查工作从行政处罚实施主体是否合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充分、程序是否合法、完整、处罚内容是否合法、是否认真落实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暂行规定》、告知有关权利、期限是否完整、是否属于行政处罚范围、是否经过行政复议或诉讼、立卷、 调查取证、审查决定文书、送达和执行文书、是否执行罚缴分离、案卷归档是否规范等十多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自查。

已办结案卷,从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法律文书制作及送达,都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进行,执行罚缴分离。程序合法,案卷归档基本完整规范。未发现存在违反处罚程序、文书使用不当、处罚适用法律不当等问题,案卷整体质量较高。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方面,不存在对民营企业重复处罚等执法歧视行为,未发现存在人情监管、选择执法、执法不公、暗箱操作等现象。2022年共组织行政处罚案卷评查2次,参加州、县司法行政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各1次,评定为优秀等次。四是受理投诉举报查处案件。认真调查核实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违规信访、举报信息,及时制止土地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共接到土地、矿产资源违法信访、举报件25件,对每件信访、举报件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回复信访举报人。对反映问题突出的,执法人员到信访(举报)人所在村(社区)了解核实情况,面对面认真听取信访(举报)人反映举报的问题,耐心向其解答各种疑问,如实回复调查核实的情况。对调查核实为职能转变后属于自然资源违法用地的,进行严厉查处。不属于自然资源查处范围的,明确告知信访人到监管部门进行举报。根据涉及土地矿产统计上报,洱源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共发生土地(矿产)行政处罚案件10起,已结案7起,正在办理3起,共计处罚53380元。其中罚款:5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380元。动态巡查56次,其中昼间巡查46次,夜间巡查10次。

2.加强涉土涉矿问题整治。一是我局认真开展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制定了《洱源县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落实各镇、乡对管辖内土地进行巡查监督,对发现的违法问题及时制止、查处和上报,对下发的卫片图斑严格按照判定标准开展实地判定,对卫片发现的违法用地及时查处整治;另一方面,卫片发现的宅基地图斑按照2020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移交给职能部门进行整改。  

3.紧盯信访维稳目标,围绕效率和质量两个重点花心思、下功夫,全力推进自然资源领域风险防控和信访事项依法受理、规范办理、按期办结。今年,我局印发《洱源县涉自然资源社会矛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持续建立行业领域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部门联动协作机制。结合敏感时期信访维稳要求,及时下发相关工作方案,组织各股室主动摸排化解自然资源领域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汛期、地质灾害“百日攻坚”行动24小时值班制度、零报告制度,有效确保敏感时期我县自然资源领域无发生涉稳问题。同时积极开展“信访积案难案攻坚化解年”活动,扎实推进信访积案难案的办理工作。

4.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谋划业务工作和行政应诉工作,推进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建设,认真执行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在行政应诉过程中,尊重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法治的诉求,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法定权利,对诉讼反映问题认真对待,及时组织核实、答辩。开展行政案件分析讨论,切实发挥行政案件对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指导作用。今年以来,我局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培训学习,开展法治宣传,提高社会法治水平

  1.强化依法决策。我局印发了《洱源县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善原有的内部会审制度。坚持做到重大行政决策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深入调查研究,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论证,通过政务网征求、政府公开平台征求及关键部门发函征求意见等方式扩大群众有序参与。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涉及管理相对人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实施前认真做好风险评估和防范,将风险评估作为制定政策、实施重大改革、推行改革方案的前置程序和必备条件。

  2.加强学习培训。一是组织开展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积极响应省自然资源厅的号召,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月,以学促学,以学促法,进一步推动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提高干部职工掌握运用土地法律法规的能力与水平。二是2022年8月1月我局邀请法律顾问对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开展的执法业务培训,对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实务及政策要求、卫片执法政策及执法在线巡查系统的操作流程进行培训,紧扣日常工作中的业务重点、难点,着力提升镇乡一级自然资源执法从业人员的执法实操能力。三是组织局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智慧国土视频监控系统”培训,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共有200人次参加了相关培训。

  3.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一是大力开展全面推行林长制宣传工作,通过在我局门口张贴海报、侧栏布设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分发宣传手册等方式,宣传我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和森林相关政策法规,增强森林资源保护的法治意识。二是在各服务大厅电子屏幕滚动播放相关法治内容,利用土地日、宪法日等重要节点派发宣传册,组织业务骨干和青年志愿者深入社区、村居宣传不动产登记相关法规政策,充分利用公众号发布防诈反诈信息和“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问答,引导办事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办事群众的法治观念。

  二、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制定会前学法计划,局党组书记、局长罗池清同志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县政府法治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注重培养法治思维,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能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顺利推进。我局党组及时召开党组会对法治政府工作进行部署,认真研究部署中共洱源县委关于印发《法治洱源建设规划(2021-2025年)》、《洱源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和《中共洱源县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洱源县县直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清单〉的通知》相关工作,指导局各股室和各镇乡自然资源所有序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切实提高我县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水平。

  (三)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升法治能力。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立法、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坚持重大决策法制审核。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行政审批效率还需继续提高。机构改革初步完成,县镇乡二级事权下放进一步理顺,服务型政府需要我们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企业的水平,并且要进一步创新服务模式,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保障企业健康平稳发展。

  (二)保护自然资源的普法宣传力度仍需加大。把自然生态同人类文明联系起来,按照自然规律活动,对自然资源取之有度、用之有节,这些理念对于建设生态文明、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重要启示和借鉴意义。由于我国自然资源保护的相关政策不断更新,自然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发展,而自然资源普法宣传仍然不足,镇乡的普法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学习教育,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加强学习党的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尤其要着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二十大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法治教育,切实增强学习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法治意识,巩固学法成果。

  (二)促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有效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继续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围绕决策事项是否于法有据、决策程序是否依法履行、决策内容是否依法合规三个方面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三)创新宣传形式,落实下一年法治宣传工作。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依法使用自然资源的自觉性,使法治宣传走入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利用2023年各个法治纪念日开展相关的专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自然资源的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洱源县自然资源局 ⠂ ⠂ ⠼/span>

2023年1月28日 ⠂ ⠂ ⠼/span>


责任编辑:洱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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