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 / 公示公告

中共洱源县委 洱源县人民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7号)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9日
  • 来源:中共洱源县委 洱源县人民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洱源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调整核酸检测采样点的通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精神,进一步方便群众愿检尽检,更好提供服务,现将我县便民核酸检测采样点调整如下,收费标准按云南省《关于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执行,后续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洱源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2月9日


洱源县核酸采样点和检测点联系方式

责任编辑:洱源县卫生健康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