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原《云南省洱源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作以下补充说明。
一、原条款:“二十条本规划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补充为如下条款:“二十条本规划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洱源县烟草专卖局2020年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同时废止”。
二、补充说明内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
三、《云南省洱源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由云南省洱源县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
云南省洱源县烟草专卖局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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