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做好2022年度洱源县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县级有关单位、企事业单位:
根据《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洱源县2022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洱人社[2022]45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22年度洱源县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全县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建筑工程、建筑安装、建筑电气、建筑机械、建筑机电、建筑结构、建筑水电、建筑装饰、建筑设计、施工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监理、工程检测、工程造价(概预算)、暖通、给排水、察设计、燃气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园林设计等与建筑工程相关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的人员,均不属申报评审范围。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学历学位、任职年限要求:
1.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2.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岗位满4年,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3.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在州级及以上单位工作,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10年,并聘任助理工程师岗位满5年;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在县(市)及其以下单位工作,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8年,并聘任助理工程师岗位满5年。
4.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在助理工程师岗位履职满5年,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在县、市及其以下单位工作满13年)。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50号)精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取得对口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者;取得对口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者;取得对口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3年者,可不受初级职称履职年限的限制,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二)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称,学历、任职年限要求:
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
三、申报材料
(一)个人须提交的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附件2)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贴近期大一寸证件照片,中缝装订,单位盖章处页面为封底。其中,表三:《专业技术工作总结》须如实反映本人履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履职考核情况、工作实绩等内容;表十:《个人承诺书》请本人亲笔签名,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表十一:《年度考核情况(近五年)》必须按年度考核结果如实填写,并有单位审核意见(负责人手写签字)及盖章;表十二:《基层单位意见》须如实填写述职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内容)、申报材料的核实意见(含单位对申报人员工作业绩和技术科研水平的评估意见),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表十七:《审核推荐意见和评审结果确认意见》各单位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推荐日期、经办人姓名(手写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尽事宜请按填表说明认真填写,不得擅自修改表格样式及增减页数。
2.身份证(双面)毕业证书、学位证、职称证、聘书或聘用证明A4复印件各1份。
3.非公企业申报人员提交经劳动执法部门鉴证过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存证明、单位法人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各1份。
4.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单位聘书或工资变动审批表(五年以上)复印件1份
5.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示材料及公示情况报告表(附件4)原件各1份。
6.履职工作总结。申报中级职称人员提交近五年履职工作总结,申报初级职称人员提交业务工作总结。工作总结要结合专业和工作实践来写,需加注基层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7.继续教育情况复印件1份。严格按照《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规定执行。
8.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核准及聘用情况表(附件5)。
以上材料,严格按《大理州建筑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附件6)要求装订成册、装袋,并在材料袋上粘贴目录。(初级同上)
(二)材料报送
1.材料报送时间:2022年6月14日—6月30日
2.各有关单位、申报人认真填写《2022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附件3,请勿改动格式),报送纸质1份(A3纸打印)和电子文档(U盘报送)。
3.报送评审材料时,需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返还。
四、申报程序、材料审核及相关政策规定
洱源县建筑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推荐、申报程序和材料审核等相关工作,严格按洱人社[2022]45号《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洱源县2022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附件1)要求办理。
五、有关事项
(一)申报材料的填写,字迹要清晰,双面打印,所在单位的名称要写全称,规范化的简称要写到州县市乡镇(所有工作单位要写明“大理州XX县XX乡(镇)XX”)。
(二)事业单位(不含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全面实行在空缺的岗位内推荐评审。县市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由县市主管部门审核把关。
(三)申报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员,经查实取消评审资格,在2年内不得申报评审,并在全州范围内通报。
(四)非公有制单位申报人员,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50号)规定进行申报评审。
(五)建筑工程高级、中级职称申报评审相关事宜,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为准。请关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公告栏目。
(六)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通过人员的材料只返还《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请申报人员做好所需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未通过人员材料不予返还。
(七)请各有关单位、申报人在规定时限内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未尽事宜,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材料报送地址:洱源县茈碧湖镇腾飞路滨河路南段(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及电话:焦磊、0872-5121192。
附件:1.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洱源县2022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洱人社[2022]45号)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3.2022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4.大理州2022年度XXX同志申报XXX专业技术职称基本情况公示及公示情况报告表
5.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核准及聘用情况表
6.大理州建筑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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