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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民政局关于提高2022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公告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9日
  • 来源:洱源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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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日起提高我县2022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州级指导标准700/人.月。城镇低保不分类差额发放,在原享受金额的基础上按照人均30/人.提标

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5343/人·年。农村低保A档400/人·月提高到446/人·月B275/人·月提高到300元/人·月C档由230/人·月提高到250元/人·月。

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1.基本生活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892/人·月提高到州级指导标准910/人·月。

2.照料护理补贴标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按照上一年标准执行。即:

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835元/人·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418元/人·月,三档(具备生活自理能力)251元/人·月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151元/人·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88元/人·月,三档(具备生活自理能力)50元/人·月

四、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保障标准由1280/人·月标准提高到州级指导标准1290元/人·月。

洱源县民政局        

  2022年6月29日


责任编辑:洱源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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