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来,县住建局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的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把推进法治建设与本单位工作有机结合,做到依法治县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明确以建设法治单位为主要目标,普法用法为阶段性目标的主要任务,并认真组织实施,为促进法治洱源建设贡献住建力量。现将县住建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领导,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以局党组书记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负责制度,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调整充实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站、所、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住建系统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形成了局党政班子集体研究、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股室专门办理、其他股室全力配合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机制。进一步细化目标,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科学决策,发挥法制审核作用。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实施科学民主决策,进一步完善了依法依规决策的机制和程序,我单位自2018年聘请了天外天(大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单位的法律顾问,在制定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工程合同签订、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方面经过法律顾问审查,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三)政治提升,抓好法治宣传教育。
1、认真贯彻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组织开展“法律十进+N”活动,全面实施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落实周例会集体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章、党规、党纪列入周例会理论学习内容,进行普法学法。
2、结合12月4日国家宪法日,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积极参与线上宣传等形式,进一步强化宪法学习,切实营造学法氛围,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宪法精神上来。组织开展建党100周年党史和党内法规学习宣传专题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突出党史学习教育和红色基因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结合民法典颁布一周年,组织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结合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加强对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教育,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围绕《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的召开,组织开展对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生物安全法》的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都群众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结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国家情报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涉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认真组织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
(四)规范执法,自觉主动接受监督。
1、加强行政执法业务水平。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根据有关部门要求,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行政人员网上执法考试,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质。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规范行政处罚结果。通过门户网站公示住建部门权责清单(537项权责清单)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建立住建局信用信息“七天双公示”常态化机制,在政府网站行政执法专栏公示,同步在社会信用平台、行政执法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公示行政处罚信息,以公示促进了规范执法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要求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同时,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目前,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23台、对讲机5台、相机2台加强执法过程记录工作。三是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认真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备案工作。
二、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困难问题
一是执法人员专业性业务知识水平有待提高。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法制审核人员法律专业知识不强,缺乏相应培训,需要进一步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二是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上还不够深入、具体、全面。主要是行政执法公示的时间要求、范围、内容、方法有待完善,执法力量不足。三是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还有差距,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21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党政同责,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始终把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摆在突出位置,党组书记充分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周密部署,多措并举,务求实效,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部门的年度工作要点和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法治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力求决策科学正确。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
(三)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执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促廉保廉机制,加大廉政宣传。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强化依法执政。建立健全学法用法制度,领导班子学法用法制度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讨论规则,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有效实施依法行政各项措施,加快法治政府的建设;结合“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集中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等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效能,落实便民利民措施。
(三)进一步增强守法意识。始终把普法宣传教育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强普法队伍和普法教育阵地建设,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普法教育,引导群众运用法律的手段解决各种矛盾纠纷,人民群众学法、用法、守法、遵法和依法办事的意识明显增强。
(四)进一步深化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国际家庭日等活动,普及《反家庭暴力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反恐怖主义法等,不断深化法治文化建设。
(五)积极配合和参与开展“依法治湖”、“法治扶贫”、“绿色发展法治宣传大理行”,积极服务保障洱海保护治理、脱贫攻坚、美丽县城、乡村振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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