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城乡规划委员会2021年第5次规划审查会议决议公开
2021年9月30日上午在县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了2021年洱源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县规委)第5次会议,会议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规委常务副主任朱国荣同志主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继龙同志、项丽娟同志、县规委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参加。会议审查了洱源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及修建性详细规划等三个项目,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一、洱源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审查内容:规划设计条件、修建性详细规划
审查决议:
(一)经审查,该项目在《洱源县三营镇永胜行政村总体规划(2011-2030)》中的用地性质为近期发展用地,在《洱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中位于允许建设区内,符合规划;下一步三营镇人民政府在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时将该地块作为教育科研用地纳入村庄规划。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建筑密度≤30% ,容积率>1.0且≤1.8,绿地率≥35%。建筑退东侧机耕路5米,四邻退让和停车位按照《大理州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建筑风格为:色彩以柔和明快为主,外装修尽量使用地方建筑材料,融入地方传统元素,临街围墙须采用透空式。
(三)在修改完善以下内容的前提下,原则同意该修建性详细规划:
1、应妥善处理好该项目与东侧机耕路的关系;
2、应妥善处理好该项目与洱源县职业高级中学之间的关系;
3、进一步优化总平面布局;
4、应确保做到雨污分流;
5、补充设置充电桩车位。
(四)应满足消防、园林、生态环境及洱海流域等部门相关政策及技术要求。
(五)应尽快完善土地合法性手续。
(六)教育体育局应统筹考虑职中的总体布局,尽快完善职中片区的总体规划。
二、洱源县艺术幼儿园(洱源县第三幼儿园)建设项目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
审查决议:
(一)该项目地块在《洱源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中的用地性质为幼儿园用地,符合规划。
(二)建议优化建筑层数,充分考虑集约节约的经济原则。
(三)经审查,该项目经济技术指标符合规划设计条件相关要求,在修改完善以下内容的前提下,原则同意该修建性详细规划:
1、应进一步优化经七路退距20米、文康路退距5米范围内的绿化景观带的布置,确保绿地率达到65%以上,同时绿化带不应布置在用地红线以外(经七路与文康路转角处);
2、应按要求提供《日照分析报告》,且应满足相关要求;
3、生态停车位的布置应满足《大理州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
4、地下构筑物(化粪池)应按要求退让道路红线;
5、应进一步优化总平面布局及场地竖向设计;
6、补充设置充电桩车位。
(四)应满足消防、人防、园林、交警及生态环境等部门相关政策及技术要求。
三、大理州洱源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
审查决议:
(一)经审查,该项目在《洱源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中的用地性质为体育用地,符合规划。
(二)在修改完善以下内容的前提下,原则同意该修建性详细规划:
1、进一步优化体育馆的平面布局,使之与文碧路相协调一致;
2、进一步优化停车位布置,确保停车位数满足《大理州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并补充设置充电桩车位;
3、进一步优化建筑风格,需融入白族传统文化元素。
(三)应满足消防、人防、园林、交警及生态环境等部门相关政策及技术要求。
洱源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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