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 / 公示公告

洱源县财政局关于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结果公告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7日
  • 来源: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制度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20181016日至1029日,洱源县财政局派出检查组对大理洱海生物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会计基础工作的合规性和完整性、国家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情况、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和财经纪律执行等情况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通过检查,该公司能够依法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未发现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等行为;能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未发现2017年度财务收支严重异常现象;能够加强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发挥了项目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建设生态文明洱源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检查中也发现公司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为: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还有待加强。公司对内部控制制度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待提高,尚未建立起完整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内控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操作性、实用性还不够强,制度执行效果还有待提高

会计核算还不够规范。通过检查发现:根据《洱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洱源县洱海流域畜禽粪便收集处理监管及奖补实施办法的通知》(洱政办发201523号),洱源县农业局通过验收核查,分别于20154月、20161月、20167月、20171月、20181月先后拨付公司2014年度至2017年度政府专项补助资金,公司在会计核算中,存在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自行改变会计科目对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事项进行核算,未能对企业已经发生的事项及时、准确进行会计确认和报告的问题。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洱源县财政局以财政检查报告的方式对公司进行了通知,就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提出了建议,并责成公司限期进行账务调整,规范会计核算,向国家税务总局洱源县税务局提交企业所得税更正申报。

 

 

洱源县财政局

 2018117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