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 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22〕41 号)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州市级和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5〕39号)、《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大理州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大政办发〔2025〕28号)精神,洱源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草拟了《洱源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向县级有关部门征集意见建议,经梳理研究、吸纳合理建议后,最终形成《洱源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送审稿,确保清单编制既符合上级部门要求,又贴合县域实际。
二、出台的主要依据
1.《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 号);
2.《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22〕41 号);
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州市级和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5〕39号);
4.《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大理州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大政办发〔2025〕28号)。
三、目标任务
以《洱源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送审稿)》为依据,推进“负面清单外事项全进驻”,将负面清单外的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优化办事流程、整合服务资源,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进一扇门、办所有事”的办事需求,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与获得感。
四、主要内容
(一)编制流程与意见建议征集情况
县政务服务局牵头草拟了《洱源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向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等23家县级部门征求意见建议,共收到23家部门的反馈意见,均无意见。
(二)清单调整情况
通过采取部门意见建议修改后,形成《洱源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送审稿)》,涉及23家县级部门,主项78项、子项105项。子项含行政许可24项、行政给付17项、行政确认12项、行政奖励20项、行政裁决12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公共服务17项。
《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洱源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负面清单原则上只减不增,清单外的事项统一纳入洱源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提供办理服务,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的办事需求。
相关文章:洱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洱源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洱政办发〔2025〕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