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走进洱源 / 生态环保 / 源头治理

洱源县洱海流域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6日
  • 来源: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洱源县洱海流域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要求,现将拟做出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2020117日-2020122日(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2、联系电话:0872-5122567

3、电子信箱:eyxhbjhpg@126.com

4、通信地址: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一、项目名称:洱源县洱海流域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

二、建设地点:洱源县洱海流域六镇乡

三、建设单位:洱源县水务局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吉安市轩宇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区位于大理州,地处洱海流域的北部,其受益区范围包括洱海流域范围内的洱源县牛街乡、三营镇、茈碧湖镇(洱源县城仅涉及配水管网部分改造)、凤羽镇、右所镇、邓川镇和邓川工业园区,共涉及 6 个镇(乡)、51 个村委会(社区)和 1 个工业园区,工程设计年供水量 1679.3 m3,近期(2025 年)供水人口 23.36 万人、远期(2035 年)供水人口 26.00 万人。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引水工程、水厂工程、输水工程及供水工程四大部分。

六、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一)废水

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滤池反冲洗水、絮凝沉淀池排泥废水及化验室废水。

(二)废气

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扬尘、施工机械废气及焊接废气。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自加药间产生的废气、食堂产生的油烟、进出车辆产生的扬尘、尾气以及化粪池和垃圾收集装置产生的异味。

(三)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设备和车辆运输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有取水泵房、空压机、风机、压滤机、搅拌器、反冲洗水泵、潜水排污泵等机械设备。

(四)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净水厂工艺废水处理站污泥及化粪池污泥、食堂泔水等。

七、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处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施工废水设置沉淀池一座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及施工过程,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由附近村民清掏用于农田堆肥;厂絮凝池及沉淀池的排泥水经过浓缩、脱水之后存储于暂存池回用于绿化,不外排;无阀滤池反冲洗水用潜水泵输往网格絮凝池前作原水使用,不外排;配水池放空水及溢流水直接接入回收水池,不外排;化验室废水经中和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排入化粪池处理。

(二)废气处理措施

施工期采取湿法作业、对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对施工场地洒水、采取围挡等措施以减少扬尘量。运营期加强对加药机、油烟净化器等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及时清运污泥,增加绿化面积,减少废气产生量。

(三)噪声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及运输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维护,运输车辆经过村庄时减速慢行,设置施工围挡,提升泵等采取基础减震、构筑物隔声措施,减轻项目建设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项目施工期土石方用于项目区回填和覆土,其余由施工单位统一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妥善处置;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当地有关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污泥经干化场处理后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食堂泔水交由附近村民综合利用;

八、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九、建设单位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执行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

十、听证权利告知:本项目不进行听证。

2020117日起,公众可在5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

       2020116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