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兹决定:
杨荣业 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
杨煜坤 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免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朱杏瑶 任县司法局副局长,免去县司法局三营司法所所长职务;
何金伟 任县司法局三营司法所所长;
李高建 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张 立 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李育芳 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张树军 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马 君 免去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李文婷 免去县社会保险局局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主任职务;
杜新旺 免去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段灿明 免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李维康 免去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局长职务。
2021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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