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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靖等十六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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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政任免〔201940

关于李靖等十六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兹决定:

靖  任县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杨锦春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杜新旺任县司法局副局长,免去县司法局凤羽司法所所长职务;

杨水才任县司法局凤羽司法所所长;

徐玉梅任县水务局副局长;

任县水务局副局长;

张习娟任邓川镇财政所所长,免去乔后镇财政所所长职务;

杜志舟任县园林绿化管理局局长(副科级,事业身份,试

用期一年)

和玲青免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杨灿明免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李琼慧免去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曾亚锋免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县城市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杨伟铎免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董伟柱免去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杜舒敏免去邓川镇财政所所长职务。

2019123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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