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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2日
  • 来源:洱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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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洱源县委办公室洱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洱源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洱办发〔201084号)和《中共洱源县委办公室洱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洱源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洱办发〔201085号)精神,洱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为县人民政府主管和负责拟定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固定资产投资、物价管理、价格检查工作,进行总量平衡,履行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经济宏观调控和管理的工作部门,对外挂洱源县发展和改革局牌子,机构级别为正科级。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归口管理县旅游局。

(二)划出的职责

原归口管理的县统计局调整为政府工作部门。

(三)加强的职责

1.原归口管理的洱源县粮食局调整为县发展和改革局所属正科级机构。

2.建立和完善部门干部职工教育、职业能力培训、激励约束机制,优化配置人力资源。

二、主要职责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洱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产业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全县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运行的预测、预警;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三)研究分析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的执行情况;组织贯彻实施国家颁布的价格、收费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和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全县价格、收费改革方案;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加强对价格和收费的监测,搞好价格和收费的预警预报;治理和整顿经济秩序,搞好价格和收费的服务和监督检查。

(四)研究洱源县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制定和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改革开放和促进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全县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五)提出洱源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积极支持协调配合好国家和省、州在洱源县的各项重点工程建设;编制全县向国家和省、州申报的投资建设计划,落实国家、省、州、县安排的专项建设资金计划,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结构优化的目标。组织实施国家、省、州拨款的建设项目、协调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配合上级抓好全县重大项目稽察工作,负责对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国债资金项目进行协调、检查、督促和指导。

(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指导工业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拟定电力、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能源发展规划;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

(七)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全县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地区经济协作工作。

(八)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全县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管理粮食、化肥、食糖、药品、能源产品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储备;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九)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十)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建议,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一)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拟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规划,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提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政策,协调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

(十二)拟定和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全县行政法规的起草和实施。

(十三)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四)洱源县粮食局为县发展和改革局所属正科级机构。

(十五)归口管理洱源县旅游局。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内设一室七股一所一室是办公室,七股是综合计划股、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股、农村经济发展股、社会发展股、交通能源股、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股、价格管理股,一所是物价检查所。其主要职责是:

(一)办公室(同时挂洱源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组织参与起草重要文件、参与重大课题调研;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督办、信访、保密等机关日常政务;负责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档案管理、车辆管理、办公自动化、审计、保卫、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行政事务。负责宣传教育、理论学习、劳动人事、党务、纪检监察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办理提案、议案,负责行政复议工作。协调管理单位的日常工作。

贯彻国家和省、州经济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根据上级部门、军区要求和军事需求,制定和实施国民经济动员计划,编制本地区内国民经济动员预案;平时落实经济动员准备工作,对预案、规划、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战时负责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组织好经济动员潜力调查,及时、全面、系统地掌握潜力现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与国民经济动员有关的项目;组织落实国防需要的项目,并纳入地区经济发展计划或提出列入行业发展计划的建议;管理本级财政安排的国民经济动员经费,按权限审批国民经济动员项目;执行上级指示与命令,完成国防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综合计划股

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提出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衔接平衡各行业、地区规划和政策;参与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项目安排;负责制定全县一、二、三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组织、汇总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包括年度的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定期检查计划执行情况,汇总和分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运行情况,对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负责提供宏观经济和市场运行状况及趋势的信息;研究并参与收入分配制度和有关政策的制定。

研究和分析全县社会资金平衡,衔接和协调财政、金融方面的计划和政策;对财政和金融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及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负责产业投资基金、投资项目贴息资金的管理、监督、预测物价总水平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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