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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红十字会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0日
  • 来源:洱源县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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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红十字会

部门名称  洱源县红十字会

部门简介 洱源县红十字会是中共洱源县委领导下的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中国红十字会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重要成员。

职能

一、组织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并协助政府纠正滥用红十字标志现象,执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推动洱源县红十字会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开展救灾备灾工作,兴建和管理救灾备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根据灾害和事件的具体情况,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款,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进行救助。

三、组织会员、志愿工作者开展社会服务活动,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工作,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救护训练,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助工作。

四、开展应急救护和防病常识的普及宣传,在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城镇居民委员会开展应急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

五、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推动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开展预防控制艾滋病宣传工作。

七、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在车站、宾馆、商场等公共场所可设置红十字募捐箱并进行管理。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和委托的其它工作。

内设机构职能

1、办公室

一、负责机关内部行政管理和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二、负责县红十字会各种大型活动的筹划、组织和协调,负责督促各项议事事项和会领导布置任务的落实。

三、负责日常财务工作,包括经费的预算结算、事业经费、救灾基金及国内外捐助款物等财务管理。

四、负责人事、后勤及日常接待工作(含车辆管理)。

五、负责印信管理、秘书事务、机要保密、安全保卫、档案管理、来信来访、文件处理及值班安排等工作。

六、负责拟订、修订单位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

七、完成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宣传筹资财务股

一、制定洱源县红十字会宣传、筹资和财务工作中长期规划和计划,起草本股室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以及责任目标书,并负责组织实施及做好督促、检查工作。指导全县各级红十字会的宣传、筹资和财务管理工作,探索建立宣传、筹资、财务三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负责县红十字会日常和重大活动的宣传工作,重点宣传社会各界的爱心善举,宣传红十字会开展的救灾、救助、救护等人道主义工作。做好相关媒体、县红十字会机关各股室及各级红十字会宣传工作的联系与协调,并指导做好宣传工作。

三、统筹管理县红十字会的募捐筹资工作,精心打造和培育洱源县红十字会“博爱捐助港”,开展经常性和应急性相结合的募捐筹资活动,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多形式、多渠道筹集国内外和省内外人道救助资源,负责街头募捐宣传和募捐箱管理工作,做好宣传与筹资的相关工作。

四、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规范管理和统筹安排使用政府资助资金和社会募捐资金,并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

五、负责审核资金使用计划,提出资金使用意见,核拨省、州红十字会下达给县红十字会的救灾救助款和专项资金,并监督和指导资金使用。

六、编制会机关的预决算,定期编制财务报告。

七、负责对县红十字会国有资产的会计核算和监督,协助会办公室做好国有资产登记、清产核资工作。

八、负责会机关的物资设备采购工作。

九、按时发放会机关职工工资,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业务。

十、负责洱源电视台驻省红十字会记者站的业务管理工作,整合机关各股室和各级红十字会的重要宣传信息并及时争取新闻媒体刊播。

十一、协助会办公室做好计算机信息网络建设工作。

十二、向各室反馈相关工作信息,特别是向赈灾救护股及时反馈募捐款物信息。

十三、根据工作需要,参与县红十字会救灾、救助、救护和各项重大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赈灾救护股:

一、拟定赈济救护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计划,起草本股室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以及责任目标书,并负责组织实施及做好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

二、负责县红十字会应急体系建设。制定应急预案、组建和管理应急救援队、组织应急演练,负责县红十字会救灾、备灾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各级红十字会救灾、备灾设施的建设工作。

三、负责县红十字会捐赠物资和救灾储备物资的管理工作,组织全县红十字会备灾救灾培训,协调、落实应急工作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四、提出救灾救助款使用申请和救灾救助物资采购申请。

五、对县内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实施救助,并考察、收集、整理和上报灾情,争取总会和国际国内援助。

六、负责做好县红十字会心理援助中心的联络和协调工作,组派心理援助服务队。

七、负责备灾、救助和恢复重建项目工作,督促和指导各地做好项目工作。

八、组织开展全县性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工作。

九、组织开展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并指导创建全国社区红十字服务示范县(区)工作。

十、参与和推动无偿献血工作。

十一、协助会办公室做好计算机信息网络建设工作。

十二、开展扶危济困工作,负责县红十字会挂钩扶贫工作。

十三、负责县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卫生救护培训中心的业务管理工作。

十四、向宣传筹资财务部及时反馈救灾救助信息资料及有关宣传资料。

十五、处理来信来访求助事宜。

十六、根据工作需要,参与募捐、宣传及各项重大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事业发展股:

一、负责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

二、负责全县团体会员单位、学校红十字会等的组织发展、管理工作及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

三、负责红十字志愿工作者队伍的发展及管理,开展中小学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四、负责全县红十字会统计工作和计算机网络建设。

五、负责各理事单位的协调联系和全县红十字基层组织机构的冠名工作。

六、负责县红十字会会员代表大会、常务理事会、理事会的筹划、组织工作,负责起草会议相关材料。

七、负责拟定单位各类文件等文书,起草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位地址 洱源县城文康路

邮政编码 671200

电话 08725329199

传真 08725329199

单位网址 http://

E-mail eyxhszh@163.com

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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