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简介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委员会宣传部是县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成立于
1、办公室。负责了解、掌握全县宣传工作动态,调查研究全县宣传思想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为部领导提供有关情况和决策依据;做好文秘、档案、行政事务、后勤管理和挂钩扶贫工作;做好信息编写、上报工作,参与起草领导讲话和部里的重要文件;负责部门业务学习、各种会议筹备、记录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理论股。负责抓好理论武装工作。做好全县党员、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的安排、督促检查和总结;与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共同组织好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理论学习;配合县委组织部抓好全县领导干部的理论培训和党员教育工作;制定理论研究规划,组织有关部门搞好理论研究;抓好本部理论学习;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文教股。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县文化工作;指导农村包括乡(镇)、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开展马列主义的学习教育;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工作;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4、新闻股。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形势教育,做好社会舆情调查;指导、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种社会宣传;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指导、协调、督促新闻单位搞好新闻宣传;负责广播电视事业的业务指导工作;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县新闻报道;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5、文明办。负责全县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制订、工作安排、督促检查、经验总结和典型推广;抓好公民思想道德素质教育;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实施“文明走廊工程”、“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西部开发助学工程”等;组织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处理县文明委日常工作;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6、外宣办。统筹全县对外宣传工作,制定对外宣传战略;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对外宣传活动;负责外宣通讯员队伍建设、管理、培训工作;指导、协调、组织全县对外宣传品的制作、陈列和发行;组织、接待好来洱源采访记者;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地址: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行政中心县委办公楼一楼
电话:0872-5127077
邮编:671200
E-mail:zgeyxwxcb@163.com
二、工作职责
中共洱源县委宣传部是县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和县委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理论学习、理论研究和理论宣传工作。做好县委中心组的学习服务工作,对全县各级党委中心组的学习进行规划、培训、指导和考核。
(二)负责规划、部署全县思想政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全县社会宣传工作。
(三)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监督、管理和协调县内新闻单位的工作;做好县外来访记者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负责全县对外宣传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全县的外宣工作;负责研究拟定我县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的对外宣传应急预案,以及对外新闻发布工作。
(五)负责从宏观上指导文化艺术工作、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市场的管理,对文化艺术部门从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六)负责全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文明单位、行业、村镇、社区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州委宣传部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领导班子分工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
常务副部长、文明办主任。协助部长主抓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具体负责精神文明建设、部内日常事务管理与协调、党支部及工会工作。分管文明办。
副部长、洱源通讯编辑部主任。协助部长主抓理论武装和洱源通讯编辑部工作。具体负责理论武装、洱源通讯编辑部、社科联、文联及宣传部文书工作。分管理论股、社科联、文联及洱源通讯编辑部。
副部长、外宣办主任、县政府新闻办主任。协助部长主抓对外宣传工作。具体负责新闻宣传、对外宣传及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发展工作。分管外宣办、新闻股和文产办。
文明办副主任。协助文明办主任工作,做好文明办日常事务工作。
四、各股室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了解、掌握全县宣传工作动态,调查研究全县宣传思想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为部领导提供有关情况和决策依据;做好文秘、档案、行政事务、后勤管理和挂钩扶贫工作;做好信息编写、上报工作,参与起草领导讲话和部里的重要文件;负责部门业务学习、各种会议筹备、记录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理论股
负责抓好理论武装工作。做好全县党员、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的安排、督促检查和总结;与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共同组织好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理论学习;配合县委组织部抓好全县领导干部的理论培训和党员教育工作;制定理论研究规划,组织有关部门搞好理论研究;抓好本部理论学习;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文教股
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县文化艺术活动及教育工作;指导农村包括乡(镇)、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对重大文化艺术项目进行管理、协调、把关;负责提出县级文化事业建设经费,精品创作扶持资金的使用意见;指导协调社会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开展马列主义的学习教育,经常了解和掌握中小学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指导开展好德育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管理和教育工作;负责县文化图书编审工作;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文明办
负责全县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制订、工作安排、督促检查、经验总结和典型推广;抓好公民思想道德素质教育;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实施“文明走廊工程”、“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西部开发助学工程”等;组织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处理县文明委日常工作;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外宣办
统筹全县对外宣传工作,制定对外宣传战略;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对外宣传活动;负责外宣通讯员队伍建设、管理、培训工作;指导、协调、组织全县对外宣传品的制作、陈列和发行;组织、接待好来洱源采访记者;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新闻股
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形势教育,做好社会舆情调查;指导、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种社会宣传;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指导、协调、督促新闻单位搞好新闻宣传;负责广播电视事业的业务指导工作;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县新闻报道;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工作学习制度
县委宣传部是县委主管全县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为创建学习型、创新型、团结干事型机关,形成整体工作合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推进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建设,根据县委工作规则和工作制度,结合宣传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分工负责制度
(一)宣传部领导实行分工负责制。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主持全面工作。分管部办公室。
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文明办主任。协助部长主抓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具体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部内日常事务管理与协调、党支部及工会工作。分管文明办。
宣传部副部长、洱源通讯编辑部负责人。协助部长主抓理论武装和洱源通讯编辑部工作。具体负责理论武装、洱源通讯编辑部、社科联、文联工作及宣传部文书工作。分管理论股、社科联、文联及洱源通讯编辑部。
宣传部副部长、外宣办主任。协助部长主抓对外宣传工作。具体负责新闻宣传、对外宣传及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发展工作。分管外宣办、新闻股和文产办。
文明办副主任,协助文明办主任工作,做好文明办日常事务工作。
(二)坚持重大问题由专题工作会议讨论决定,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积极、主动完成,对涉及重大或全局性的问题,应及时汇报请示,严禁延误工作。部领导按分工合作原则,相互补台补位,互通情况,互相支持,互相提醒。
二、学习制度
(一)全体干部职工要加强学习,带头学习,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努力把县委宣传部建设成为学习型的领导班子和工作集体,争做学习的表率。
(二)刻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理论素质和道德修养,增强政治坚定性、敏锐性和鉴别力,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注重学习理论知识,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牢固树立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成为理论成熟、思想进步、作风扎实、纪律严明的好干部。努力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技知识、文化知识、历史知识、文学艺术知识等,努力提高文化知识水平,增强实际工作中的前瞻性、系统性和创造性。刻苦钻研宣传思想工作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三)牢固树立终身学习、全员学习、全过程学习、集体学习、自觉学习、能力学习等全新的学习理念,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中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同个人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学以致用,学有所成,学用相长。
(四)讲究方式方法,增强学习能力。学习要持之以恒,谦虚谨慎,不耻下问,海纳百川,积极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同志们学。
(五)积极支持干部职工参加各种学历培训、资格培训、专题培训等,学习培训费用根据当年经费状况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助。
(六)每周一上午9:00定期举行政治业务学习,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办公室记录好学习情况,干部职工认真做好学习笔记,确保学习质量。领导干部轮流主持学习活动,主持人和办公室于每周五下班前准备好学习材料。
(七)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要求,坚持党支部学习制度,学习内容由支委会确定,支部宣传委员负责组织,并做好学习记录。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坚持自学,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学习情况。
三、科学民主决策制度
(一)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凡属宣传部职责范围内决定的重大、全局性问题,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的原则,由宣传部专题工作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二)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按照要求每年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坚持从团结大局出发,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和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凡属集体研究确定的事宜,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四、联系群众制度
(一)建立干部职工联系群众制度,经常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村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转变干部思想和工作作风,全面落实执政为民的要求。
(二)干部职工联系群众制度主要以结对帮扶贫困户方式实施,每位干部职工帮扶一户,要努力为帮扶户办实事、好事。如帮扶的干部职工发生变动,由接替的人员继续帮扶。
(三)帮扶贫困户工作应以改变贫困户思想观念、增加其收入、增强其发展能力为目标。帮扶人员要全面了解帮扶户家庭情况和生产生活情况,分析致贫原因,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重点解决好帮扶户子女就学困难问题,一年内资助不少于200元,并要全面了解帮扶户子女学习情况。
(四)帮扶人员应将帮扶工作与到基层开展调研有机结合起来,每年至少走访一次帮扶户,每年至少为帮扶户办1至2件实事。
五、公开承诺制度
(一)对宣传部职责范围内的非涉及国家秘密的各项事务,对服务对象实行服务态度、办理期限、办理结果及办结质量等方面的公开承诺,加强民主监督。
(二)对服务对象反映的问题,积极协调解决,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引导工作,争取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努力维护团结和稳定。
(三)热情接待来访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树立良好形象。
六、首问首办责任制度
(一)对受理的各级各部门或群众以书面或口头上报的属宣传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就该项工作的办理时限、办理结果实行首问首办责任制。
(二)首问责任人,是指宣传部负责接待、受理各级各部门或群众反映、上报问题的第一位工作人员。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或受理某项事务后,应先对该项事务进行询问,并对该事务的管理权属、性质进行审查,对属宣传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及时按宣传部内部分工进行报告和处理。因首问责任人办理不及时,导致工作延误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三)首办责任人,是指接受首问责任人报告的具体办理该项事务的工作人员。首办责任人在受理某项具体工作后,必须按程序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进行办理。因发生工作失误、错误或工作拖延而导致办理延误或办理结果发生差错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四)按宣传部内部分工,当受理工作属首问责任人职责时,首问责任人与首办责任人为同一人,此时该同志承担首问和首办的双重责任。
七、责任追究制度
(一)县委宣传部对全体工作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工作职责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不良后果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工作过错责任。
(二)责任意识淡薄,服务质量差,致使工作受到一定影响的,根据情节及造成的后果,处以训诫、通报批评、责令检查等,情节严重的处以停职待岗。主要是:
1.办理领导交办的工作事项,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的;
2.受理群众反映的工作中态度生硬,服务质量差,致使服务对象不满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3.对应及时处理的来文、来电、来访或突发问题,没有及时处理或向领导汇报的;
4.值班期间擅自离岗、脱岗的;
5.工作中不讲政治、不讲原则、不顾大局,不遵守新闻宣传纪律,编写有负面影响稿件的;
6.不注意个人形象,言行有损宣传部整体形象的。
(三)失职、渎职,给群众和国家造成生命财产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根据情节及后果,按有关规定处以警告、记过、记大过,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上下班制度
(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二)认真完成好所承担的工作及领导交办的任务。
(三)上班时间力戒闲谈,不办私事,不玩电脑游戏,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四)职工有事临时外出,要向办公室和分管领导报告。
(五)工作中要加强协作、配合,有事及时汇报、反映。
(六)下班前要收好文件,关闭电源,锁好门窗,消除安全隐患。
九、请假制度
(一)职工有事一律实行事前请假制度。请事假1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1天以上由分管领导提出意见后报部长审批,请假条交办公室保管。
(二)职工患病请假,按权限批准。如需住院治疗,凭医院证明。
(三)公休假由专题工作会议讨论,统筹安排。
(四)婚、丧、产假及节育手术假,按有关规定报部长审批。超出国家法定天数的,按事假或公休假处理。
(五)请假人无故超假即视为缺勤处理,由请假人向分管领导写出书面检查,并扣罚超假天数的日工资,如确需延长假期,应及时办理续假手续。
十、出差制度
(一)实行出差报告制度,职工出差前需填写《出差审批单》,先由分管领导审核,再送部长审批。签批后的《出差审批单》由分管领导保存,作为报销出差补助的依据。
(二)有两人以上共同出差的,可由其中一人填写《出差审批单》。
(三)外出学习、考察、出差、下乡要按领导批准的时间和路线执行,如需改变路线或超时的,及时跟领导报告,否则不予报销差旅费。
十一、财务管理制度
(一)经费管理
1.使用经费必须坚持勤俭节约与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进行相结合的原则。要发扬艰苦奋斗、节俭办事的优良作风,遵守《会计法》,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及财政规章制度,反对铺张浪费、巧立名目、虚报冒领等行为。要根据财政部门规定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其它有关规定掌握开支。
2.各项经费的开支,首先应保证宣传部开展日常工作所需的公务费,对购置设备费、业务活动费等项开支,应量力而行,统筹安排。
3.专项经费应专款专用,支出前应有计划,精打细算,留有余地。
4.实行日结算制和月报账制,努力做到日清月结。财务人员每月末应将各项经费收支、结余情况,汇总后及时汇报,以便掌握情况,及早采取措施,做好各项工作。
(二)经费支出审批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实行部长“一支笔审批”。
2.学习培训、因公出差等项报销,报账人员填写好报销单后,先由分管领导签字审核,送部长审批方能报销。
3.购买实物或各类办公用品,事前应列出清单,送部长审批,经同意后方可购买。报账时,报销发票应有经手人和分管领导签字。
4.因公出差借用公款,需经部长审批,出差回来应及时报账,并结清借款,不得拖欠。
十二、接待制度
(一)本着热情大方、节俭办事的原则,掌握好接待尺度,反对铺张浪费、讲排场、摆阔气。
(二)接待上级部门、新闻媒体及业务往来人士等,原则上实行对口接待,由相关股室或部门提出接待申请,填写接待审批单,由分管领导提出意见,报部长审批,经同意后方能实施。
(三)接待时要实事求是,不得超越正常接待范围,不准巧立名目,变相接待。
(四)记账时应标明接待单位和接待人数;结账时应有两人以上共同办理结算手续;报账时,报销发票要附接待审批单。
十三、车辆管理制度
(一)工作要求
1.驾驶员要按时上下班,无出车任务均应在办公室待命,保证随叫随到,不误用车。
2.加强学习,提高技能,遵守交通规则,做好领导外出时的后勤服务和安全保卫工作。
3.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做到虚心、耐心、积极、主动、尽职尽责、文明礼貌。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车,安全行车。
4.严守保密纪律,不议论领导,不随便议论领导的谈话内容,不做有损于宣传部和领导名誉的事。
5.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车辆管理
1.确保主要领导优先用车,兼顾各股室使用,坚持部长派车制度。出差要按派车地点和路线行车,不准随意更改行车路线,不得无故拖延车辆在外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及时报告。
2.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行车,不允许让他人开车,不能人情搭客,不能拉运违禁物品,因违反此规定而发生车辆事故,除按国家交通法规有关规定处罚外,一切经济损失由驾驶员负责。
3.平时要注重对车辆的维修和保养,随时保持车辆性能良好和清洁卫生。
4.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随时检查“四防”(防火、防盗、防特、防爆)工作,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三)车辆维修
1.汽车维修和保养工作由驾驶员提出意见,报主要领导同意后才能进行,检修时需有办公室人员陪同前往维修站核定维修项目、购买材料等。
2.外出途中需要修理汽车或购买材料,同车人员应在发票上签字。
3.加强油料管理,实行加油单和加油卡双重管理制度。加油量由驾驶员视需要而定,先填写加油单,报办公室主任审批,然后持加油卡加油。外出途中如遇到加油卡不能加油时,由同车人员共同经手加油,并在发票上签字。
十四、财产管理办法
(一)固定资产管理
1.列入固定资产的条件:一般设备单价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财产;单价不足500元,但使用年限在两年以上的财产。
2.固定资产的管理和建账、分类核算、验收、调配以及监督、检查等工作,由宣传部出纳负责,做到账物相符。
3.各股室负责所配给的固定资产的使用、维修、保养、管理等工作。
4.每年年终由办公室组织一次固定资产的清查核实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一般性的固定资产超过使用年限,确已失去效能或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致损而无法修复的,由办公室提出申请报部长核实后作报废处理。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和报废收回的残值,上缴出纳归入公用基金管理。
5.加强对摄像机、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电视机、录放机、照相机等贵重物品的管理,坚持专人保管,责任到人的原则,防止损坏、遗失和被盗。
6.固定资产的借用要办理手续,借时检查,还时验收,损坏由借用人员修复,遗失按折旧后赔偿。
7.职工调出或离退休时,对配给其个人使用或由其保管的物品,应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调离手续。
(二)办公用品管理
1.办公用品购买后应交出纳验收、登记,并建立领发登记制度。
2.公共用品(包括饮水机、茶筒、烟火缸、卫生工具等),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车辆及车上使用的公共用品由驾驶员妥善保管。
六、新闻宣传工作规章制度
(一)慎重发布信息,涉及全局限性、敏感性、社会关注性较大的信息要分类处理、认真评估、严格审批程序、正确引导新闻媒体公布重大信息,严防泄密。
(二)准确做好新闻报道,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全面准确地报道重大信息;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实事求是,杜绝形式主义。
(三)严格遵守其他新闻报道相关规定和《云南省重大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若干管理规定》(云宣发〔2009〕1号)文件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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