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洱源县委党校成立于1961年10月,校址设于茈碧历头村,后几经搬迁,2007年迁入现地址—茈碧湖镇温泉路16号。
中共洱源县委党校是中共洱源县委直接领导下的干部培训职能部门,是培训领导干部和理论骨干的主阵地,是党员领导干部党性锻炼的熔炉,多年来,中共洱源县委党校紧紧围绕全党和全县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方针、政策,为加强全县党员干部思想理论建设,推动基层干部学习、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做了大量的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面向21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精神,中共洱源县委加强了对党校的领导,由县委副书记兼任党校校长,内设一名常务副校长、一名副校长,由常务副校长主持党校全面工作。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规定,县委党校是一个正科级事业单位,现认定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目前,党校内设三个办公室,各室分工合理,职责明确。
一、县委党校内设机构:
(一) 行政办公室
行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行政办公室的全面工作,处理日常事务,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2、做好各种文件、文书的运转,负责文书文件的收发、文件的拟办,文书、文件的保管和查阅。
3、负责管理党校教职工的考勤记录。
4、负责党校印鉴的保管和正确使用。
5、负责对内对外的宣传及与党校有业务往来单位的联系和接待。
6、负责校务委员会和全体职工政治学习的记录及党校大事的收集整理。
7、负责保密文件的接收、传阅、收回及保存工作。
8、负责党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人技术等级评定等材料的收集上报及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相关工作。
(二)财务室
财务室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国家会计法规和财务制度,自觉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职业道德,严格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开展财务工作。
2、及时办理财务事项,做到日清月结,会计账、出纳账和银行账必须相符,相关报表必须按时上报。
3、定期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财务情况,以便领导掌握情况,及早采取措施,做好各项工作。
4、分工合作,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5、对来人来访要热情接待,做好保密工作。
(三)理论教研室
理论教研室工作职责
1、组织制定、实施干部培训计划。按照县委、县政府干部培训任务的目的、要求,落实有关教学准备工作。
2、组织制定本单位理论学习计划。
3、带头学习、研究、传播党的理论创新成果。
4、加强全县干部教育培训,使马克思主义的最新成果成为全县党员干部的统一意志,成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强大思想武器。
5、积极承担各部门的理论辅导任务。
6、创新教学方式,推行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
二、县委党校“三风”建设:
校风:
实事求是 和谐奋进 追求卓越 勇争一流
教风:
勤奋求真 博学践行 精心治学 尚德奉献
学风:
热爱读书 善于思考 追求高尚 学以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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