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5251339/2023-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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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邓川镇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3-09-14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编制《洱源县邓川镇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根据《指南》获取需要的信息,我镇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对本《指南》进行更新和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部门主动公开的信息为:(1)机构信息。包括: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2)业务工作。包括本镇职责内的主要业务工作。(3)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洱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eryuan.yn.gov.cn)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镇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我镇申请获取。邓川镇在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邓川镇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洱源县洱源县邓川镇新州街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0872-5384008

传真号码:0872-5384008

邮政编码:671204

(二)申请受理

申请人向邓川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下述五种形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邓川镇党政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填写电子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以电子邮件附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和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本单位受理机构,传真号码:0872-5384008。

5.电话申请。申请人通过电话提出申请的,如实登记申请人信息(公民:姓名、工作单位、证件名称、证件号码;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联系人姓名、营业执照)、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信息用途等信息,电话号码:0872-5384008。

(三)申请的处理

1.在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我镇掌握的政府信息,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我镇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我镇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并通过纸张、磁盘、光盘等介质提供政府信息的,按照提供政府信息的件数收取检索费。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收费标准依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9〕863号)的规定执行,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申请减免费用时,必须将相关证明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一并提供。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镇末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级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监督电话:0872-5384009,地址:洱源县邓川镇新州街1号,邮编:671204